一、區長信箱不受理范圍
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信息公開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事項,請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對屬于各級黨委及其工作部門、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法院、檢察院或部隊職權范圍內的事項,為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解決,請直接向相關部門反映;對涉及個人違規、違紀等紀檢事項,請直接向紀檢部門舉報;對已通過信訪途徑反映或信訪終結事項,請按照《信訪條例》的規定辦理;對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經濟糾紛,請您按有關法律規定,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內容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內容的。
二、區長信箱辦理程序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信件內容,將市民的咨詢、求助及投訴類來信轉責任單位辦理,并將辦理結果通過信箱系統向來信人回復,建議類來信,將轉責任單位參閱,不再進行回復。
三、區長信箱寫信注意事項
(一)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法律和規定,在來信中不發表含有侮辱、猥褻、色情、人身攻擊和反政府言論。
(二)請按照一信一事的原則,來信反映內容力求簡明扼要、事實清楚、訴求明確。同一問題或相同內容已轉部門或單位處理過程中請不要重復來信。
(三)對于來信內容辦理難度大、涉及部門多的問題,辦理時間可能較長,請您理解并支持我們的工作。
(四)為了方便聯系溝通,請您留下有效聯系電話,以便辦理單位進一步了解情況。
(五)如果您的信件希望在網上公開,請在“是否公開”選項中選擇“公開”,但對內容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等內容的信件將不予公開。
(六)市民需承擔因您的信件內容而直接或者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