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行政爭議源頭化解、就地化解、多元化解、實質化解,近日,區司法局、區人民法院聯合建立了行政訴訟綜治大聯動工作機制,開創了府院聯動新格局,有力推動了法治政府建設。
一是建立聯席會議機制。區法院和區司法局共同召集聯席會議,研究重點項目、重大工程及重大敏感事件,進行決策風險評估、矛盾糾紛分析研判,解決潛在法律風險和程序障礙;通報交流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賠償、行政裁決以及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等信息;解決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裁決以及行政執法中需要協商問題。
二是完善訴前調解機制。區法院對到訴訟服務中心咨詢的行政爭議,主動了解案件成因,發現未經行政機關處理的,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行政處理、行政調解、行政復議等非訴訟方式解決。區法院對提起行政訴訟的案件,在遵循當事人自愿原則前提下,由行政爭議訴前調解中心先行處理,調解中充分聽取行政相對人和有關行政機關的意見,講解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耐心做好群眾工作,引導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三是強化訴訟聯動機制。區司法局與區法院通過聯席會議、工作聯系群等方式對行政調解和行政訴訟進展情況實時通報。區法院定期統計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及行政訴訟裁判結果,及時向區司法局進行信息反饋。區司法局組織相關行政機關對敗訴案件分析研判,制定預防對策,從源頭上減少同類型案件發生。
下一步區司法局將繼續扎實推進府院良性互動,健全常態化府院聯動工作機制,完善府院聯動新格局,推動行政爭議訴源治理和實質性化解,為法治政府建設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區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