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370406/2025-01034
- 主題分類:規范性文件解讀
- 發布機構:山亭區人民政府
- 成文時間:2025年05月15日
- 文 號:無
- 發文時間:2025年05月15日
- 標 題:解讀:山亭區人民政府關于設立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的通告
- 效力狀態:有效
解讀:山亭區人民政府關于設立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的通告
2025年5月14日,山亭區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設立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的通告》,現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山亭區人民政府于2020年3月14日發布了《關于設立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的通告》,該《通告》已于2025年3月13日到期。山亭區有陸生野生動物種類508種,受國家重點保護的種類36種,有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保護動物種類140種,省級保護的種類41種,野生動物資源豐富,保護壓力持續增加,因此,決定繼續在全區劃定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
二、決策依據和起草過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區實際起草《通告(征求意見稿)》。區自然資源局、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和鎮街對設立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持積極響應和配合的態度,《通告(征求意見稿)》實施后,能進一步強化野生動物管理,有效保護我區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恢復和改善野生動物生存環境。
三、主要內容
(一)禁獵區:山亭區行政區域均為禁獵區。
(二)禁獵期:全年為禁獵期。
(三)禁獵對象: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Ⅰ、附錄Ⅱ》《山東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四)禁獵工具:禁止使用軍用武器(制式槍支)、體育運動槍支、氣槍(氣壓彈射裝置)、地槍、毒藥、麻醉藥、排銃(火藥槍)、玻珠槍(電擊槍)、地弓、吊杠、排刺、獵套、電網(其他電擊工具)、彈弓、弓箭、弩、彈叉(彈力彈射裝置)、粘網、滾龍、犬捕、鷹抓、塑料圍欄(焊亮子)、電擊或電子誘捕裝置、高頻聲波裝置、獵套、獵夾及其他非人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獵捕工具和裝置進行獵捕。
(五)禁獵辦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獵狗追擊行獵、槍擊、投擲利器、火攻、煙熏、水淹、投毒、麻醉、聲音誘捕、設置陷阱、挖洞、網捕、撿蛋、搗巢、電擊裝置和設置非人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獵裝置等方法進行獵捕。
(六)因科學研究、種群調控、疫病防控、航空安全保障等法定特殊情形確需獵捕的,應依法申辦批準手續。
(七)法律責任: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及本通告規定,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等有關職能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四、規定解讀部門及咨詢方式
規定解讀機關:山亭區自然資源局
規定咨詢電話:0632-8819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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