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370406/2021-00163
- 主題分類:國土空間規劃
- 發布機構:區自然資源局
- 成文時間:2006年11月15日
- 文 號:無
- 發文時間:2006年01月15日
- 標 題:【國土空間規劃】棗莊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含山亭區)
- 效力狀態:有效
【國土空間規劃】棗莊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含山亭區)
目錄
前 言...?
第一章 規劃背景...?
第一節市域概況...?
第二節土地利用現狀分析...?
第三節上輪規劃實施評價...?
第四節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態勢...?
第二章 戰略與目標...?
第一節區域發展戰略...?
第二節土地利用戰略...?
第三節規劃目標...?
第四節土地利用調控指標...?
第三章 土地利用結構調整與布局優化...
第一節土地利用結構調整方向...?
第二節土地利用結構調整方案...?
第三節土地利用布局優化...
第四章 功能分區與區域統籌...
第一節土地利用綜合分區...?
第二節土地利用功能分區...
第三節差別化的土地利用政策...?
第四節區(市)土地利用調控...?
第五章 農用地保護...?
第一節耕地保護...
第二節加大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力度...
第三節基本農田保護...?
第四節園地和林地利用...?
第六章 建設用地控制...?
第一節控制目標和要求...?
第二節城鎮工礦用地節約集約利用...
第三節農村建設用地整合...?
第四節交通水利用地節約集約利用...
第五節建設用地空間管制...?
第七章土地生態保育...?
第一節土地生態保育及建設...?
第二節生態保育用地管制...?
第八章 中心城區土地利用控制...?
第一節中心城區空間發展策略與總體布局...?
第二節中心城區建設用地空間管制...?
第三節中心城區主要用地布局指引...?
第四節中心城區舊區改造和挖潛...
第五節中心城區土地生態建設...?
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與重點建設項目...?
第一節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第二節重點建設項目...
第十章 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第一節加強規劃對土地利用的整體控制...?
第二節健全規劃實施的行政管理制度...?
第三節探索土地利用規劃管理新模式...
第四節完善和創新空間管制制度...?
第五節健全規劃實施的利益調節機制...?
第六節建立城市轉型的用地援助機制...?
第七節推進采煤塌陷地治理和生態恢復...?
附表...?
前言
21世紀頭20年,是棗莊市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重要機遇期。為了更好的踐行科學發展觀和省委、省政府“魯南經濟帶”的發展戰略,統籌區域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整治和保護,合理安排各業各類用地,促進資源枯竭城市的轉型,實現土地利用的經濟高效、環境友好和社會和諧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的要求,對《棗莊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1997~2010年)》進行修編,制定《棗莊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
本規劃的主要任務是針對當前土地供需中的突出矛盾和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落實國家切實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目標,全力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并根據資源枯竭城市的特點,合理安排建設用地,積極推進國土整治,協調和整合相關規劃,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提高城市競爭力。
本規劃是全市城鄉建設和土地管理的綱領性文件,主要闡明規劃期內本市土地利用戰略,明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標、任務和政策,引導全社會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快推進資源型城市全面轉型,促進2020年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
本規劃以2005年為基期,以2020年為目標年,2010年為近期目標年。規劃范圍包括本市全部行政轄區,面積為 456322 公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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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規劃背景
第一節 市域概況一、區域位置及行政區劃
本市位于山東省南部,泰沂山區的西南邊緣,地跨東經116°48′30"至117°49′24", 北緯34°27′48"至35°19′12"之間。東接臨沂市費縣、蒼山縣、平邑縣,南臨江蘇省銅山縣、邳州市,西瀕濟寧微山縣,北靠濟寧市鄒城市。東西最寬處 56 公里 ,南北最長處 96 公里 。京滬鐵路縱橫貫市境南北,104、206、G3國道穿越境內,交通極為便利,區位條件優越。
本市轄五區一市,即市中區、薛城區、嶧城區、臺兒莊區、山亭區和滕州市,64個鄉鎮街道(鄉3個、鎮44個、街道17個)。2005年末,全市總人口367.27萬人。
二、城市沿革及采煤歷史棗莊建市于1961年,是山東省最早設立的四個省轄市之一。棗莊城區早在元朝時期就發現大儲量煤田,到現在已有700多年采煤歷史。1878年成立的中興煤礦公司,是中國近代三大煤礦之一。1995年以后,隨著煤炭資源的逐步枯竭,煤炭產量開始逐年下滑。1999年,棗莊煤礦成為當時全國第一家政策性關閉破產的煤炭企業。2009年,經國務院批準,棗莊市被正式列入全國第二批資源枯竭型城市。
三、自然和資源條件本市屬北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全市地勢東北高西南低,北部為 500 米 上下的群山區;市區一帶,降為百米以下剝蝕平地;往南到嶧城一帶隆起為平緩丘陵;再往南到運河地帶又降為平原、低地。
境內已探明的地下礦藏有36種。主要有煤、鐵、銅、鋁土、石膏、石英石、稀土、陶土、黏土、蛭石、大理石、花崗巖、磷礦等。全市屬淮河流域運河水系,境內韓莊運河、伊家河為大型河道,水資源相對豐富。境內風景旅游資源可以概括為“四個最”:有中國最大的國家級湖泊類濕地——微山湖濕地公園,有華夏最長的地震大裂谷——熊耳山國家地質公園,有世界上最大的石榴園——十二萬畝“冠世榴園”,有最負盛名的“天下第一崮”——抱犢崮國家森林公園。臺兒莊大戰紀念館,是全國著名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四、社會經濟條件2005年全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GDP)633億元,財政總收入55.5億元,其中地方財政收入28.2億元,人均GDP達17235.28元(約合2154.41美元),第一、二、三產業的比值為9.87:63.33:26.80。
第二節 土地利用現狀分析一、土地利用現狀
據2005年土地利用變更調查資料,本市土地總面積 456322 公頃 。其中,農用地面積 335876 公頃 ,占總面積的73.61%;建設用地 74310 公頃 ,占總面積的16.28%;未利用地 46136 公頃 ,占總面積的10.11%,土地利用率達89.89%。各地類面積和結構見附表1。
二、土地利用問題(一)人地矛盾日益突出。1996年全市人口348.26萬人,耕地 242701 公頃 ,人均耕地 0.068 公頃 。2005年人口367.27萬人,由于礦山塌陷等因素,耕地降為 241048 公頃 ,凈減 1653 公頃 ,平均每年減少 184 公頃 ,人均耕地為 0.065 公頃 。
(二)城市用地布局分散。市區城市用地呈典型的分散式布局,嚴重影響城市用地的規模效益和集聚效益。臺兒莊區城區人口7萬人,距中心城區 70 公里 ;山亭區城區人口規模不到5萬,距中心城區 35 公里 。市中區、薛城區和嶧城區的城區分布相對靠近,但互相之間的距離也超過 20 公里 。過度分散的城市用地布局,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難以配套建設,產業用地集中度低下,導致城市競爭力下降。
(三)土地利用結構調整困難。2005年,全市一、二、三產業結構為9.87:63.33:26.80,工業增加值占GDP的63%,建設用地特別是工業用地仍是經濟發展的主要用地基礎。在資源開采逐步枯竭,新興接續替代產業尚未形成的條件下,建設用地需求量仍然很大,土地利用結構調整十分困難。
(四)土地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壓力大。本市礦產資源開采歷史長,尤其是煤炭開采歷史悠久。經過長期高強度開采,已造成大量土地塌陷和煤矸石堆積,對環境的影響破壞突出,治理任務重。全市現有塌陷土地 6033 公頃 ,并且每年還在增加。全市累積煤矸石有2165萬噸,占壓大量土地,現在每年還要產生400萬噸煤矸石。而煤矸石的自燃,釋放出大量的S02,對周圍環境污染嚴重。近10年來雖經多方治理,但因歷史欠賬較多,資金短缺,尚未治理塌陷地和尚未利用煤矸石仍然較多,治理任務仍較艱巨。
第三節 上輪規劃實施評價一、規劃指標執行情況
(一)耕地保有量。1996年棗莊市耕地面積為 242701 公頃 ,上輪規劃至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 243541 公頃 。2005年底實際耕地面積為 241048 公頃 ,實有耕地比規劃2010年耕地保有量少 2493 公頃 ,其原因主要是規劃實施期間礦區塌陷耕地面積日益增多,累計面積超過 5700 公頃 。
(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上輪規劃下達本市的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 213500 公頃 ,到2005年末全市實際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 214469 公頃 ,實現規劃預期目標。
(三)補充耕地面積。上輪規劃要求至2010年全市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增加耕地 8123 公頃 ,其中土地開發增加耕地 1533 公頃 ,土地整理復墾增加耕地 6590 公頃 。1997~2005年全市實際完成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增加耕地 10974 公頃 ,超額完成目標任務。
(四)建設用地規模。上輪規劃至2010年全市建設用地規模為 93699 公頃 。而至2005年底建設用地規模達到 74310 公頃 ,為規劃末期建設用地規模的79.31%,未超過規劃控制的規模。
二、上輪規劃實施的成效(一)切實保護了耕地,有效減緩耕地減少速度。耕地保護體系初步健全,改變了耕地只占不補的局面。基本農田得到切實保護,耕地保有量目標基本實現。
(二)有利地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土地利用效益顯著提高。上輪規劃的實施,對全市經濟社會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若用單位面積建設用地的非農GDP來衡量,1999年棗莊市的單位面積建設用地的二、三產業產值為21萬元/公頃,而2005年的單位面積建設用地的二、三產業產值增加到77萬元/公頃,用地效益提高顯著。
(三)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不斷提高。全市人口與建設用地總量的彈性系數為0.07,其值小于1,說明棗莊市從1997年到2005年建設用地總量增長的幅度遠遠小于人口增長的幅度,建設用地利用比較充分節約。
(四)加大了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力度,實現了耕地占補平衡。規劃實施以來,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共補充耕地 10974 公頃 ,年均補充耕地 1372 公頃 ,完成政府年度目標任務。
(五)國土綜合整治穩步推進,土地生態逐步改善。通過對塌陷地的整治,使礦區的土地生態得到一定的恢復。
三、上輪規劃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上輪規劃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指標和建設占用耕地控制指標與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城鄉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實際需求矛盾突出,降低了規劃實施的效果。二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前瞻性尚顯不足,如何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不確定性,有待加強。建設用地空間布局集聚相對不足,影響了規劃實施的嚴肅性和成效。三是農村居民點用地總規模逐步縮小的目標尚未實現。四是開發區的土地利用仍較粗放,非農建設用地總量控制的作用尚未充分發揮。
第四節 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態勢
從2006年到2020年,是本市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重要機遇期。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既面臨加快發展的全新戰略機遇,又面臨重大的戰略轉型任務。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魯南經濟帶建設的重要部署,為本市加快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規劃期內,全市正處在人均GDP由2000美元到6000美元過渡的經濟騰飛階段,面臨著發展水平、發展地位躍升的重要戰略機遇。綜合分析基礎條件和發展趨勢等因素,預計規劃期間,全市仍將保持較高的投資水平,繼續拉動全市經濟的快速增長。
本市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財政部《關于印發第二批資源枯竭城市名單的通知》(國發改東北[2009]588號)中明確列入的資源枯竭型城市,區域發展正面臨重大轉型。第一,產業發展面臨由傳統的資源型產業向現代化工業和服務業的轉型;第二,城市空間結構面臨由分散布局向中心積聚與空間重構的轉型;第三,生態保護與建設面臨由傳統的“黑、白、灰”礦業城市向特色山林城市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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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戰略與目標
第一節 區域發展戰略一、區域發展定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的戰略部署和魯南經濟帶區域發展規劃的要求,從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出發,本市的區域發展定位為“一個中心、三大基地”,即:魯南地區中心城市,煤化工、能源、建材基地,先進制造業基地,商貿物流基地。
二、區域發展戰略(一)對接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的重要戰略之一是在日照—臨沂沿海構建魯南臨港產業帶。棗莊至臨沂直線距離 60 公里 ,至日照港直線距離 150 公里 ,區域整合優勢明顯。未來區域發展將積極對接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和魯南產業帶建設,突出魯南中心城市和山東南大門的區域地位,加強合作和優勢互補,提高區域競爭力。
(二)促進資源枯竭城市轉型。推進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關系本市的長遠發展和戰略格局,是統領未來全市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任務。本市將以加快資源型城市轉型為抓手,以接續替代產業發展壯大、城市功能轉型、人才結構優化、發展方式轉變、經濟結構調整為主線,實現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
(三)改變組群式城市分散布局。棗莊是典型的組群式大城市,城區平均距離在 30 公里 以上,城市集聚發展的能力受到很大影響。隨著城市行政中心由市中區向薛城區方向的遷移,薛城區將成為棗莊的行政、經濟、交通、文化、商住等綜合中心。未來將從根本上改變組群式城市分散布局的現狀,整合薛城區、市中區和嶧城區,集中發展中心城,形成區域性綜合中心城市。因地制宜發展滕州市、臺兒莊區和山亭區,擇優培育中心鎮,促進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集聚發展。
(四)統籌城鄉和區域發展。棗莊市城鄉二元結構明顯,區域發展差別大,未來亟需建立起地位平等、開放互通、互補互促、共同進步的城鄉和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新格局。將全市 456322 公頃 國土作為一個整體,統一布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產業發展和生態整治,打破城鄉和區域分割體制,加快城鄉和區域融合。
第二節 土地利用戰略一、土地利用總體戰略
積極抓住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和魯南經濟帶發展的重大機遇,按照資源枯竭城市轉型的戰略要求,從統籌區域土地利用的角度出發,促進薛城、市中、嶧城三城區用地整合,東西軸向發展,形成區域性中心城市;構筑棗薛滕三角形城鎮密集區,統一土地利用規劃布局,著力提升城市功能,增強輻射帶動作用。嚴格耕地保護,大力推進建設用地內部挖潛,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加大土地綜合整治力度,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統籌土地利用與城鄉社會協調發展,構建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的土地利用管理新機制,不斷提高土地資源對資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
二、土地利用戰略方向(一)“一保”:就是要保障有足夠數量和質量的耕地,努力實現耕地占補平衡,耕地質量不斷提高,并通過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切實保護基本農田,穩定農業發展基礎。
(二)“二擴”:一要擴大園地種植面積,建立起一定規模的以高產優質蘋果、梨、棗、石榴等為主的水果基地,以及藥材、花卉、花椒和草莓等生產基地;二要擴大用材林、防護林、經濟林面積,形成比較完備的森林生態體系和比較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建立起一定規模的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和優質高效經濟林基地。
(三)“三著力”:一要著力保障發展接續替代產業的用地和礦產綜合利用項目對土地的需求,促進城市轉型和可持續發展;二要著力保障發展文化旅游產業的用地,促進旅游服務業的發展,創造更多就業崗位;三要著力城市功能提升,保障工礦開發區建設用地,促進城市用地的集聚化和規模化。
(四)“四推進”:一要積極推進土地綜合整治,大力開展整理、復墾和開發,提高耕地占補平衡能力;二要積極推進中低產田地改造,增加財力、人力、物力的投入,逐年提高高產穩產農田占總耕地的比例;三要積極推進低產林地、低產園地和低產水面的改造,逐步提高林地、園地和水面集約經營水平和生產率;四要積極推進土地生態建設,恢復工礦廢棄地生態功能,提高土地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
三、土地利用戰略重點(一)整合組群式城市用地分散布局。繼續培育壯大棗莊作為區域性中心城市,改變組群方式城市用地分散布局的現狀,集中配置中心城市用地,規劃期末中心城區戶籍人口達到109萬人,形成區域性的綜合中心城市。
(二)充分保障接續替代產業用地。統籌規劃,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優先保證接續替代產業用地,抓緊培育發展成長性好、競爭力強的接續替代產業,加快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努力建設區域性物流中心,延長一產和二產的產業鏈,建立衰退產業援助機制,拓展城市發展空間。
(三)促進產業用地的大型化、基地化和規模化。全市產業用地形成向開發區集聚,以高新區為龍頭,以經濟開發區為主體。積極培育產業集群用地,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進程。
(四)積極推進土地綜合整治。區分平原、低丘緩坡和山地等不同類型,切實推進山、水、田、林、路、村、產的綜合整治。將農村居民點整理與農用地整理及交通水利規劃緊密結合,優化空間資源布局,拓展建設用地新空間。
按照綜合治理、宜農則農、宜林則林、宜養則養、宜建則建的原則,積極推進礦業廢棄地的農用地復墾、建設用地復墾和生態旅游用地復墾。
(五)推進交通導向的城鎮集約用地模式。通過提高城鎮密度、減少農用地開發、實施功能混合的用地布局以及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和在公交節點集中開發等手段,達到用地集約化的目的。以交通運輸系統為紐帶,組織區域城鎮開發空間,以達到節約用地的目的,為城市轉型提供空間資源持續利用的保障。
第三節 規劃目標
堅守耕地“紅線”,正確處理保護耕地和保障發展的關系,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積極探索節約集約用地的新政策、新路子和新辦法,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顯著提高。優化城鄉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全面推進土地綜合整治,土地生態建設取得積極成效,努力完成省委、省政府加快魯南經濟區建設的戰略目標,促進資源型城市轉型。
一、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耕地質量不斷改善,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高。201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240117 公頃 以上;202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238769 公頃 以上。規劃期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 212993 公頃 。
二、合理調整農用地結構和布局。園地面積和林地面積不斷增加,牧草地面積略有減少,促進農業的規模化和專業化生產,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
三、控制建設用地增量,盤活建設用地存量。建設用地由外延式增長向內涵挖潛轉變,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明顯提高。2006—2010年新增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在 3288 公頃 以內;2011—2020年新增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在 5012 公頃 以內。
四、優化城鄉用地結構和布局,建設用地利用效率顯著提高。2010年城鄉建設用地控制在 63606 公頃 以內,其中城鎮工礦用地預期控制在 23277 公頃 以內;2020年城鄉建設用地控制在 66633 公頃 以內,其中城鎮工礦用地預期控制在 27071 公頃 以內。人均城鎮工礦用地2010年控制在 116 平方米 以內,2020年控制在 113 平方米 以內。
五、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礎設施用地得到優先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確定的其他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得到較充分保障。規劃期間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規模,2010年為 13657 公頃 ,2020年為 15222 公頃 。
六、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合理安排新農村建設用地,開展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試點工作,鼓勵并加強農村居民點用地的整理。
七、全面推進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期間,耕地后備資源得到適度開發,重點開展土地整理復墾。按照建設占用耕地與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相平衡的原則,2006—2010年補充耕地不低于 2177 公頃 ;2011—2020年補充耕地不低于 4067 公頃 。
八、加強土地生態保護。加大生態公益森林建設和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濕地資源的保護力度,加快國土整治和區域生態廊道建設。至2020年中心城人均公共綠地 1 2 平方米 ,城市綠地率達到35%以上,綠化覆蓋率達到45%以上。
九、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不斷提高。規劃期末單位建設用地二、三產業產值達到225萬元/公頃。
第四節 土地利用調控指標
本輪土地利用規劃從總量、增量和效率三方面對土地利用進行調控,共設置15個調控指標,分兩種類型,即約束性控制指標和預期性控制指標。約束性調控指標主要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面積、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量、人均城鎮工礦用地。預期性控制指標包括:園地面積、林地面積、牧草地面積、建設用地總規模、城鎮工礦用地規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用地規模、新增建設用地總量、新增建設占用農用地規模。本市土地利用主要調控指標見附表2、3。
在公眾參與的基礎上,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將約束性指標和預期性指標分解到各區(市),分解方案見附表4—附表13。
第三章土地利用結構調整與布局優化
第一節 土地利用結構調整方向
根據土地利用調控指標和土地利用結構調整方案,全市土地利用發展指向如下:
一、規劃期間園地、林地和其他農用地的面積及比例都有一定程度的增加,為多種農業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圍繞建設高效農業經濟調整優化農業結構,大力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業,全面提高土地的綜合生產能力,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進程。
二、規劃期間耕地和牧草地基本穩定,著力提高耕地的質量及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發展優質糧食生產,堅持用養結合、培育地力,防止土地退化。
三、規劃期間城鎮和獨立工礦用地的面積及比例都有較大幅度的提高。充分利用土地這一載體,以提高產業競爭力為核心,做大做強工業,突出打造產業集群,積極發展先進制造業。按照“產業集中、人口集聚、土地集約”的原則,重點建設中心城市,充分發揮滕州市的產業優勢,培植棗薛經濟帶和沿運經濟帶。
四、規劃期間交通及水利設施用地的面積及比例有較大幅度的提高。以高等級公路建設為重點,進一步加快港航、鐵路、場站、現代物流建設步伐。水利設施用地主要用于防洪除澇工程、灌區續建改造工程和城鄉飲用水工程,提升水利服務于社會經濟發展的能力。
五、規劃期間農村居民點用地的面積及比例有一定幅度的下降。這是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的必然趨勢。加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力度,統一規劃,統一布局,著力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問題,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鼓勵農村整合聯合和城鎮兼并郊區農村,并加大農村居民點的整理復墾力度。
六、規劃期間未利用地的面積及比例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加強未利用地開發的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嚴禁在生態脆弱地區進行未利用地開發。
第二節 土地利用結構調整方案一、農用地結構調整方案
2005年全市農用地面積335876公頃,2010年增加到337411公頃,2020年調整到337379公頃;與2005年相比,2010年農用地面積凈增加1535公頃,2020年凈增加1503公頃。農用地結構從2005年的73.61%增加到2020年的73.93%(附表3)。
――嚴格保護耕地與基本農田。嚴格控制耕地流失,規劃期末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控制在6244公頃以內;保質保量完成耕地補充任務,規劃期內補充耕地不低于6244公頃。規劃至2010年,耕地面積不低于240117公頃,至2020年,耕地面積不低于238769公頃。與2005年相比,2010年耕地面積凈減少931公頃,2020年耕地面積凈減少2279公頃。規劃期末,全市基本農田面積不低于212993公頃。
――適當增加園地。穩定平原區園地面積,對特色園地要切實加強保護,利用淺山、丘陵區荒坡地等適當集中發展園地。規劃至2010年園地面積增加到23956公頃,2020年增加到23982公頃;與2005年相比,2010年園地面積增加296公頃,2020年園地面積增加322公頃。
――逐步增加林地。在丘陵山區以及河流廊道等重要生態區域,實施一批林業重點建設工程;在平原“四旁”空閑地,建設一批以速生生態林、經濟林為主的林業產業基地。規劃至2010年林地面積增加到32133公頃,至2020年增加到32763公頃。與2005年相比,2010年增加林地面積1571公頃,2020年增加林地面積2201公頃。
――基本穩定牧草地面積。規劃至2010年牧草地面積為329公頃,至2020年牧草地面積為289公頃。與2005年相比,2010年減少牧草地面積1公頃,2020年減少牧草地面積41公頃。
――合理安排其他農用地。合理安排畜禽養殖等用地,提高產出效益,結合農田整理,優化溝渠、農村道路等其他農用地的結構與布局。規劃至2010年其他農用地面積為40876公頃,至2020年其他農用地面積為41576公頃。與2005年相比,2010年其他農用地面積增加600公頃,2020年其他農用地面積增加1300公頃。
二、建設用地結構調整方案2005年全市建設用地規模為74310公頃,規劃至2010年調整為77263公頃,至2020年調整為81855公頃。與2005年相比,2010年凈增加建設用地2953公頃,2020年凈增加建設用地7545公頃。建設用地結構從2005年的16.28%增加到2020年的17.94%(附表3)。
――有序增加城鎮工礦用地。大力推進工業化,加快發展城鎮化,到規劃期末城鎮化水平達到68%以上。至2010年全市城鎮工礦用地增加到23277公頃,至2020年增加到27071公頃。與2005年相比,2010年增加城鎮工礦用地2480公頃,2020年增加城鎮工礦用地6274公頃。
――逐步縮小農村居民點用地。推進農村居民點的遷并和整理,逐步縮小農村居民點用地規模。規劃至2010年全市農村居民點用地不超過40329公頃,至2020年不超過39562公頃。與2005年相比,2010年農村居民點減少不低于483公頃,2020年農村居民點減少不低于1250公頃。
――積極增加交通用地。優化區域交通路網配置,保障國家、省和市重點交通運輸工程建設用地。至2010年交通用地調整為6618公頃,至2020年交通用地調整為7635公頃。與2005年相比,2010年交通用地增加809公頃,2020年交通用地增加1826公頃。
――不斷增加水利設施用地。切實保障重大水利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糧食核心區農田水利建設等用地需求。至2010年水利設施用地調整為6287公頃,至2020年水利設施用地調整為6777公頃。與2005年相比,2010年水利設施用地增加47公頃,2020年水利設施用地增加537公頃。
三、未利用地結構調整方案2005年全市未利用地面積46136公頃,規劃至2010年未利用地面積調整為41648公頃,至2020年未利用地面積調整為37088公頃。與2005年相比,2010年未利用地面積減少4488公頃,2020年未利用地面積減少9048公頃。未利用地結構從2005年的10.11%減少到2020年的8.13%(附表3)。
第三節 土地利用布局優化一、設定國土生態屏障網絡用地
重點保護微山湖濕地紅荷、抱犢崮國家森林公園、熊耳山國家地質公園、蓮青山省級森林公園等四大生態景區,恢復生態環境,形成國土生態屏障核心斑塊,禁止破壞性建設。
構建綠色河流廊道、綠色道路廊道等生態廊道,依托韓莊運河、伊家河、嶧城大沙河、新薛河、蟠龍河、城郭河、界河等河流兩側植被構成綠色河流生態廊道。市區生態屏障網絡以北部山區為生態斑塊,以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為重點,以“六河八路”綠化帶為綠色道路生態廊道,以其他河流、道路和農田林網為脈絡,最終形成整體性的國土生態屏障網絡。
維護全市境內所有的森林、河流湖泊、葦地等,保護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各類用地,保障生態網絡的連續性與完整性,形成基本生態屏障。
二、優先安排基本農田按照耕地和基本農田質量等別應高于調整前平均質量等別的原則,將高等別耕地、集中和連片耕地、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新增的優質耕地等優先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
對于低等別、質量較差、嚴重沙化不宜農作以及生態脆弱地區水土流失嚴重的基本農田調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范圍的基本農田調出;零星破碎、區位偏僻、不易管理的基本農田調出。
三、協調基礎設施用地(一)構筑高效便捷的區域綜合交通運輸網絡
建設棗臨高等級公路,形成京臺、京滬高等級公路連接線,更好地融入全國大動脈,打通出海通道,加強與沿海地區的經濟聯系。改建、新建棗臨鐵路,形成魯南地區京滬鐵路和沿海通道聯絡線,增強魯南與沿海地區的經濟聯系,支撐魯南經濟帶的發展。重點建設棗莊新城到區(市)、區(市)到重要鄉鎮、高等級公路出入口、港口連接線、商品集散地、省際縣際出口等主要通道路網,加大國省道改造力度,加快農村公路建設,提高公路通達深度,形成布局合理、結構優化,以一級以上公路為主體的“五縱八橫三連”為主框架的現代化公路網絡,打造半小時經濟圈。
1、“五縱”:由東至西分別是:
“一縱”北由山亭土門入境,向南經水泉鎮、山亭鎮、張莊、西環、嶧城、臺兒莊大橋出境,由省道棗徐線組成。
“二縱”北由山亭店子入境,向南經山亭西、西集、山家林陶官,從前留橋至韓莊,由省道平下線店韓線組成。
“三縱”北由滕州界河入境,向南經滕州、龍陽、東沙河、官橋至張山子出境,由國道主干線京臺組成。
“四縱”北由滕州黨山入境,經東郭、龍陽、滕州城區、南沙河、官橋、柴胡店、薛城城區至常莊出境,南至濟寧微山104國道,由縣道黨官線、鄉道黃薛線、縣道常潘線組成。
“五縱”北由滕州界河入境,向南經滕州、鮑溝、張汪至楊界出境,由104國道組成。
2、“八橫”:由北至南分別排序如下:
“一橫”東由山亭北莊入境,向西經山亭、滕州至留莊,由省道北留線組成。
“二橫”東起棗莊北轉盤、向西入棗木高等級公路、經南沙河、鮑溝、西崗與濟徽線交叉,由省道棗木高等級公路、平下線部分路段組成。
“三橫”東由平山后入境,向西經市中、鄒塢、薛城、至金河大辛莊出境,由206國道棗莊段部分路段和省道棗薛線組成。
“四橫”東由棗臨交界入境,向西經峨山、左莊、嶧城、王莊、棠陰、至金河大辛莊出境,由省道郯薛線組成。
“五橫”由京滬高等級公路與京臺高等級公路連接線——棗臨高等級公路組成。
“六橫”東由前王家入境,向西經泥溝、金陵、陰平、周營、沙溝至薛城,由縣道前薛線組成。
“七橫”東由濤溝橋入境,向西經臺兒莊、馬蘭、坊上、曹莊,向西入京臺高等級公路,由縣道濤臺線、臺韓線組成。
“八橫”東由蘇莊入境,向西經薛莊、澗頭,入206國道棗莊段部分路段、張山子至官牧出境,由縣道臺利線組成。
3、“三連”:由東向西、由南到北具體為:
“一連”北由山亭馬窩入境,向南經山亭區北莊鎮、半湖鄉、市中區孟莊鎮、東環至東花溝村入國道206、嶧城區王莊、古邵、澗頭,從賈汪出境,由省道新棗線和206國道棗莊段部分路段組成。
“二連”由平藤線起點入境,向南經店子、馮卯、棗木、官橋,向西經木曲線出境,由省道平下線部分路段、縣道馮木線、省道木曲線組成。
“三連”東由棗濟線與東環交叉口為起點,向西經市中、至北轉盤向西,經西集、羊莊、棗木、滕州南、五里屯、姜屯至紅山口出境,由省道棗濟線組成。
(二)完善以防洪節水為重點的區域水利基礎設施建設
以水生態持續改善為目標,以確保防洪減災,供水安全為重點,繼續加強水利建設。實施病險水庫加固工程,保證水庫安全,提高水庫防洪和供水能力。抓住國家東調南下工程,淮河流域河道堤防加固和洼地治理的機遇,加速主要河道治理步伐。按計劃完成南水北調東線一期工程我市境內取水工程建設,聯合調度,優化配置水資源。建設十字河,莊里水庫,實施周村水庫擴容,解決部分工業區的水源短缺和調控能力低下的問題。加快以節水為重點的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步伐,實施列入國家規劃的勝利渠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
四、優化城鎮工礦用地(一)城鎮用地布局優化
城鎮用地布局按經濟與生態功能要求,優化交通、通訊條件和行政協調保障能力,發揮都市區和城鎮發展軸的整體效益,帶動和推進全市的城市化和城鎮現代化。通過突出節點城鎮軸的發展,有效集聚全市的城鎮用地,將城鎮和經濟發展分散、無序的狀態改變為相對集聚、層次合理的用地格局。在確定城鎮用地發展方向時,已收集了解有關地質資料,充分考慮已探明重要礦產資源儲量分布狀況情況,合理確定城市發展方向和新增城市建設用地布局。
按照“強化中心、優化兩翼、各具特色、統籌發展”的城鎮空間發展策略,與城市空間布局和產業結構調整相適應,形成“一城、兩區、五鎮”的市區城鎮用地空間布局結構和滕州市 “一城、五鎮”用地空間結構。
1、市區城鎮用地空間布局結構
一城:中心城。加強市中城區、薛城城區和嶧城城區的一體化建設,優化整合內部用地,積極挖潛存量建設用地,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邊界,大力發展新興工業和第三產業。
兩區:臺兒莊城區和山亭城區。對上積極承接中心城的帶動和輻射,對下加強與周圍鄉鎮的聯系和配合。在現有城鎮用地布局基礎上,依托交通線路、產業布局調整,優化城鎮用地空間布局,適當布局建設用地增量。
五鎮:即桑村、稅郭、陶莊、陰平、澗頭集五個中心鎮。按照突出重點、示范帶動原則,加強中心鎮的建設,優先布局建設用地增量,積極探索農村建設用地綜合整治挖潛。
2、滕州市城鎮用地空間布局結構
滕州市城鎮用地空間布局采用“一城、五鎮”用地空間結構,其中“一城”為中心城區;“五鎮”由龍陽、姜屯、洪緒、南沙河、東沙河組成。積極挖掘城鎮存量建設用地潛力,進行“城中村”改造,探索農村建設用地綜合整治挖潛,優化調整現有城鎮用地布局。
(二)工礦用地布局優化
1、煤化工基地。按照省政府建設魯南煤化工基地的部署,重點發展以棗木為中心的綜合性煤化工基地,為大力發展以煤化工為核心的產業集群提高土地保障。
2、能源基地。保障金莊、東大、錦丘、滕東、棗礦、濱湖等高產高效礦井用地,對廢棄礦井用地進行優化復墾。加大采礦用地監督和管理力度,促進礦產資源開發結構和布局的調整優化(附表25)。
3、建材基地。在供地政策上,優先支持采取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的產業用地,堅決關停小型立窯水泥。
4、優勢產業集群用地。按照產業聚集,關聯配套,協調互動,資源共享的原則,抓好紡織、機電、食品、造紙等骨干行業的用地整合,引導產業用地集聚。
5、高新技術產業用地。以棗莊高新區為龍頭,以高新技術企業群為支撐,以煤化工為基礎,選擇新材料,生物技術,精細化工,電子信息等作為用地重點保障對象,努力保障高新技術產業用地。
五、拓展農業生產和城鄉綠色空間實行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強農田基本建設,不斷加大中低產田改造力度,為實施國家優質糧食工程提供土地保障。不斷拓展農業生產,充分發揮農業資源比較優勢,加快實施優勢產業布局,促進優勢農產品向優勢區域集中,把山亭建成生態型林果業生產示范區,把滕州、嶧城、臺兒莊建成優質糧生產基地,作為耕地與基本農田保護重要區域。
同時,依托農業的綠色生態功能,充分發揮耕地、林地、園地、草地等農用地的生產、生態、景觀和間隔的綜合功能,積極拓展城鄉綠色空間。在薛城區城區內保留山體,在薛城區與市中區之間與嶧城區之間保留連片、大面積的農地、水面、山體等綠色空間。
六、構建土地利用景觀風貌根據景觀風貌和視覺效果要求,順應自然地貌形態,合理布局和引導各類土地利用類型和布局。預留石榴、櫻桃、土豆、大早、花椒等鄉土植物群落生長和培育的用地空間,有效保護合理利用自然景觀資源,發揮自然景觀用地的多重功能,構建良好的土地利用景觀風貌。
與城市總體規劃銜接,對主要交通沿線建設予以限制,引導城鄉建設用地集中布局,形成具有較高視覺質量或較高可視度區域的景觀風貌;耕地、園地、林地連片保護和利用,穿插合理分布,保證重要視點之間的視覺通廊開敞;安排土地整治區域,調整不合理土地利用類型和布局,實現景觀修復和再造。
第四章功能分區與區域統籌
第一節 土地利用綜合分區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保護耕地和建設用地的矛盾日益加劇,生態環境建設和農業結構調整加大了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的難度,土地利用和管理中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而棗莊市各個區域的發展狀況各有不同,就需要通過土地利用綜合分區來對全市的土地利用進行統籌安排,對資源、資金進行更優化的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的綜合效益。
根據土地利用屬性的相似性原則、保持行政區劃完整性原則、有利于土地利用綜合效益最大化原則、土地利用可持續性原則等基本原則,按照城市空間布局結構,結合市區鮮明的“北山、南水、中間城市發展帶”的地域空間特征,根據不同區域的現狀發展特征和資源稟賦,棗莊市土地利用綜合分區可以劃分為北部地區、中部地區、南部地區三個區域。以中部城市空間與產業發展促進和實現南北兩區山、水的生態環境保護,以南北兩區的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支撐中部城市空間與產業的可持續發展,形成“三區”互動協調發展。
一、北部地區北部用地區即山亭行政轄區范圍,總面積1019平方公里。此區擁有豐富的山林和自然旅游資源,應以山林生態維護和水源保護為主導,在加強生態恢復和綠化建設的同時,積極發展生態農業和生態旅游業,積極防治工業污染,嚴格控制三類工業的建設,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
北部用地區鄉鎮組群包括店子、馮卯、水泉、桑村、徐莊、北莊、鳧城、西集,城頭九個鎮。規劃該組群以桑村鎮為中心鎮,充分利用山林、水庫資源,積極發展旅游觀光及相關服務業、林果等生態農業以及農副產品加工業。
北部用地區村莊即山亭行政轄區范圍內的村莊。對位于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內或存在地質災害危險、受地形限制交通條件難以改善的村莊,搬遷合并到相應的交通方便、對生態環境影響小的鎮、村。在村莊搬遷合并過程中,始終將保護耕地放在首位,盡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優先保護優質耕地。同時,大力推進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工作,實行“先補后占”,確保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對于新建或改建村莊,落實節約用地政策,完善以規劃和標準控制為前提、以政策約束激勵為導向、以監管考核為保障、以有償使用和市場配置為基礎的資源節約集約制度。鼓勵優先開發利用工礦廢棄地、空閑和低效用地、地上地下空間。
二、中部地區中部用地區即市中、薛城、嶧城行政轄區范圍,總面積1517平方公里。該區是現狀中心城所在地區,也是城市未來重點發展的地區,是新增建設用地重點布局區域。應積極引導高新技術和新型產業、商業物流、文化教育、信息、服務、旅游休閑等產業向該區集聚,壯大、整合中心城,完善和提升中心城城市服務功能,改善生態環境,引導中心城向高品質,組團式集約發展。
中部用地區鄉鎮組群包括永安、陶莊、鄒塢、孟莊、西王莊、稅郭、峨山、底閣、周營、陰平、古邵、沙溝十二個鎮(將榴園、齊村、張范劃入中心城,設立辦事處)。規劃該組群以稅郭、陶莊、陰平為中心鎮,發展成為與中心城密切聯系的城鎮群,作為疏通城鄉空間、溝通城鄉經濟的載體。
中部用地區村莊即市中、薛城、嶧城行政轄區范圍內的村莊。對“城中村”進行改造,結合城市居住區規劃統籌考慮;對采煤塌陷區內的村莊、與大型基礎設施管廊帶存在相互影響的村莊逐步搬遷,向中心城居住區或附近的鎮、中心村集中。
三、南部地區南部用地區即臺兒莊行政轄區范圍,總面積533平方公里。該區是運河流經和南水北調工程經過之處,河網縱橫、水系發達,區內擁有石膏等礦產資源。同時該區域地處山東、江蘇交界,是山東省南部門戶區域,應以發展運河特色經濟、特色農業、新興建材為主,積極承接中心城和徐州市的帶動與輻射,努力發展運河旅游、紅色旅游、觀光農業等特色旅游業,保持和突出水鄉古鎮的城市特色,防止超強度、高密度開發,重視南水北調等水源的保護。該區域適度布局新增建設用地,開展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試點工作。
南部用地區鄉鎮組群包括張山子,澗頭集、馬蘭屯、泥溝四個鎮(將邳莊劃入臺兒莊城區,設立辦事處)。規劃該組群以澗頭集為中心鎮,充分利用運河和南部區水利條件、平原良田、石膏礦產,積極發展新興建材業、農副產品加工業、河航運輸業、運河旅游業和特色農業。
南部用地區村莊即臺兒莊行政轄區范圍內的村莊。對存在洪水威脅的村莊,石膏礦區內的村莊和地勢低洼、環境較差的村莊逐步搬遷,妥善集中安置。
第二節 土地利用功能分區
按照統籌區域土地利用的要求,根據各個區域土地資源與社會經濟發展條件和水平的差異化特征,從經濟社會發展、生態條件、土地資源稟賦、土地利用歷史與趨勢四個方面,將市域劃分為五個土地利用功能區:
一、基本農田集中區
基本農田分布集中度較高、優質基本農田所占比例較大,需要重點保護和整治的區域,面積 127292 公頃 ,占土地總面積的27.90%。
基本農田集中區內鼓勵開展基本農田建設,可進行直接為基本農田服務的農村道路、農田水利、農田防護林及其他農業設施的建設;區內非農建設用地和其他零星農用地應當優先整理、復墾或調整為基本農田,規劃期間確實不能復墾或調整的,可保留現狀用途,但不得擴大面積;不得破壞、污染區內土地,不得在區內建窯、建墳、挖沙、采石、取土、采礦、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區內嚴禁安排城鎮村新增非農建設,一般耕地在未被建設占用之前,應遵循基本農田管制和建設政策進行管護。
二、一般農業發展區
一般農業發展區是指區域范圍內,除生態安全控制區、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區、基本農田集中區、城鎮發展區和獨立工礦區以外,以發展農業為主的區域,面積 274232 公頃 ,占土地總面積的60.10%。
一般農業發展地區的土地主要用于農業生產及配套設施建設;嚴格保護該區域內的耕地,不得減少耕地面積,引導發展高效農業和休閑觀光農業;國家能源、交通、水利、國防等重點建設項目無法避開農業用地區內耕地的,需經法定程序報批。區內中心村建設應堅持合理布局、節約用地的原則,因地制宜,逐步建設,做好與村莊規劃銜接。嚴格控制村莊建設用地規模,禁止非農建設項目無序分布,基層村一般不安排工業用地,有計劃地引導村鎮工業向城鎮和中心村集聚,加快中心村建設。
三、林業發展區
林業發展區主要是現有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跡地和苗圃及規劃新增的林地,同時還包括為林業生產和生態建設服務的相關用地,全區面積 2463 6 公頃 ,占土地總面積的5.40%。
林業發展區內土地主要用于林業生產,以及直接為林業生產和生態建設服務的營林設施;區內現有非農業建設用地,應當按其適宜性調整為林地或其他類型的營林設施用地,規劃期間確實不能調整的,可保留現狀用途,但不得擴大面積;區內零星耕地因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需要可轉為林地;未經批準,禁止占用區內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禁止占用區內土地進行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動。
四、城鎮村發展區
城鎮村發展區主要是指非農產業和人口集聚,在土地利用上以城鎮功能為主的區域,面積 2586 4 公頃 ,占土地總面積的5.67%。
城鎮村發展區內土地劃分為已建成區域、規劃建設用地區域和規劃有條件建設區三類,分別進行管制。(1)對于已建成區域:鼓勵進行原地改造,建設項目須符合規劃要求。應不斷完善基礎設施和社會設施,在確保環境質量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尤其應提高老城區、各級城鎮建成區、產業功能區的土地集約利用水平。鼓勵本區內有助于改善生態的開發和改造活動。區內劃定的歷史文化保護區應堅持保護與開發相結合,保護原有的風貌和生態。禁止開采城鎮發展區地下的礦產資源。(2)對于規劃建設用地區域:一切建設用地和建設活動必須遵循和服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各項建設必須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不得亂占亂建。
五、生態安全控制區
生態安全控制區主要是指基于生態安全目的需要進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區域,主要包括河湖及其蓄滯洪區、重要水源保護區、地質災害危險區以及依法認定的各種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等嚴格保護區域,面積 429 8 公頃 ,占土地總面積的0.94%。
按照環境保護優先的原則,嚴格控制生態安全控制區內的開發利用活動。生態安全控制區內嚴禁亂砍濫伐森林和過度利用礦產資源,積極鼓勵植樹造林和人工草地、改良草地等;水源地保護區的土地不得進行與水源保護無關的開發建設活動,鼓勵在水源地保護區植樹種草,以凈化環境,涵養水源。禁止開采自然保護和地質地貌景觀保護區域地下的礦產資源(見附表18)。限制開采對地下水源地(見附表19)和生態或城市長遠發展有影響、鐵路和重要公路沿線可視范圍內的礦產資源,以保護土地生態。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突出嚴格保護區域土地利用的重點與特點。保護風景游賞地、林地、水源地和優良耕地。禁止開采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風景名勝、文物保護區域及其地下的礦產資源。
第三節 差別化的土地利用政策
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土地利用現狀和開發潛力,統籌考慮未來棗莊市人口分布、經濟產業布局和國土開發格局,將棗莊市市域劃分出優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禁止開發區域。優化開發區域是經濟比較發達、人口比較密集、開發強度較高、資源環境問題更加突出,從而應該優化進行工業化城鎮化開發的城市化地區。重點開發區域是有一定經濟基礎、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發展潛力較大、集聚人口和經濟的條件較好,從而應該重點進行工業化城鎮化開發的城市化地區。限制開發區域分為兩類:一類是農產品主產區,另一類是重點生態功能區,因國家農產品安全或者脆弱生態系統保護的需要,從而應該限制進行大規模高強度工業化城鎮化開發的地區。禁止開發區域是依法設立的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等各級各類自然文化資源保護區域以及其他禁止進行工業化城鎮化開發、需要特殊保護的重點生態功能區。
按照不同主體功能區的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實施差別化的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政策,科學確定各類用地規模。確保耕地數量和質量,嚴格控制工業用地增加,適度增加城鎮居住用地,逐步減少農村居住用地,合理控制交通用地增長。嚴格控制優化開發區域建設用地增量;相對適當擴大重點開發區域建設用地規模;嚴格控制農產品主產區建設用地規模,嚴禁改變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用地用途;嚴禁自然文化資源保護區土地的開發建設。具體來說,差別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可以概括為:
推進優化開發區域土地利用轉型。嚴控該區域建設用地增量,積極盤活建設用地存量,鼓勵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創新,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升級。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特別是城鎮工礦用地規模擴大,逐步降低人均城鎮工礦用地面積,適度增加城鎮居住用地;整合優化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支持環保設施建設;限制占地多、耗能高的工業用地,支持高新技術、循環經濟和現代服務業發展;探索實施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的政策,推進農村建設用地整治。
保障重點開發區域集聚用地需求。適當擴大該區域建設用地供給,提高存量建設用地利用強度,拓展建設用地新空間,促進支柱產業的培育和經濟總量的提升。加強城鎮建設用地擴展邊界控制,鼓勵存量用地深度開發;統籌安排基礎設施建設用地,促進公路、鐵路、航運等交通網的完善,推動和加快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引導產業集群發展和用地的集中布局。
發揮限制開發區域土地保障作用。嚴格該區域土地用途管制,控制農產品主產區建設用地規模,加強農用地特別是耕地保護,切實保護國家農產品安全;嚴禁改變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用地用途,促進限制開發區域生態功能的恢復和提高,切實維護國家生態安全。
嚴禁禁止開發區域土地的開發建設。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相關規劃,對依法設立的自然保護區、國家森林公園、國家地質公園等禁止開發區域,必須實行強制性保護,嚴禁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土地利用活動,確保生態功能的穩定發揮。
第四節 區(市)土地利用調控一、區(市)土地利用指標調控
根據土地利用分區的調控方向和差別化的區域土地利用政策,參照各區(市)綜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發展趨勢、資源環境條件、土地利用現狀和潛力等因素,分別確定各區(市)的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人均城鎮工礦用地、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與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規模等土地利用約束性指標,以及園地面積、林地面積、牧草地面積等預期性指標(詳見附表4~附表13),強化各區(市)土地利用調控責任。各區(市)要加強中心城區土地利用規劃管理,不得突破規劃確定的人均城鎮工礦用地規模。
各區(市)、鄉(鎮、街道辦事處)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應對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等約束性指標執行情況負總責,嚴格落實,不得突破。預期性指標通過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導,力爭實現。
二、區(市)土地利用主導方向1、市中區:區級中心,主導土地利用方向是存量建設用地挖潛,形成能源和新興加工制造業基地。
2、薛城區:市級行政、文化和科教中心,主導土地利用方向是城市建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商貿物流基地建設。
3、嶧城區:區級中心,主導土地利用方向是觀光旅游和農副食品加工基地建設,切實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
4、臺兒莊區:區級中心,主導土地利用方向是運河古城建設、文化旅游和能源基地建設,充分發揮農用地的多重生態功能,形成江南水鄉式的土地利用格局。
5、山亭區:區級中心,主導土地利用方向是旅游、建材和農副食品加工基地建設,切實保護林地,維護土地生態功能。
6、滕州市:棗莊市次中心,主導土地利用方向是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加大采煤塌陷地治理力度,加快推進新農村建設,形成煤化工、機械制造業、能源、商貿物流基地。
三、各區土地利用空間調控(一)各區小城鎮用地空間調控
結合市區行政區劃和“三區段”用地空間協調發展,將市區內鄉鎮劃分為三個組群,引導和鼓勵各組群鎮的協作和聯動發展,形成中心鎮帶動一般鎮,一般鎮帶動各村的互動發展格局。
1、北部鄉鎮組群:包括現狀的店子、馮卯、水泉、桑村、徐莊、北莊、鳧城、西集、城頭九個鄉鎮。該組群應適時調整城鎮建制,合并有關鄉鎮,積極推進農村建設用地綜合整治挖潛。
2、中部鄉鎮組群:包括現狀的陶莊、鄒塢、孟莊、西王莊、稅郭、峨山、底閣、周營、陰平、古邵、沙溝十一個鎮(將榴園、永安、齊村、張范劃入中心城,設立辦事處)。該組群應適時調整城鎮建制,合并有關鄉鎮,努力盤活拆并鄉鎮存量建設用地,加大廢棄礦山用地的復墾力度。
3、南部鄉鎮組群:包括張山子、澗頭集、馬蘭屯、泥溝四個鎮(將邳莊劃入臺兒莊城區,設立辦事處)。該組群應大力推進農村居民點用地的優化和整合,提高土地節約與集約利用水平。
市區建制鎮建設用地規劃控制標準見附表20。
(二)各區村莊用地空間調控
1、對市區內村莊應堅持統一規劃,集中緊湊建設的原則,促進農村人口的居住和就業向城鎮、中心村集中。
2、結合五區行政區劃和“三區段”用地空間協調發展,根據不同區段的功能布局和發展要求,對市區內村莊用地進行遷并整合,改善居住條件,集約利用土地。
3、北部區段村莊:即山亭行政轄區范圍內的村莊。對位于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內或存在地質災害危險、受地形限制交通條件難以改善的村莊,搬遷合并到相應的安全、方便、對生態影響小的鎮、村,減小土地利用對生態的影響。
4、中部區段村莊,即市中、薛城、嶧城行政轄區范圍內的村莊。對“城中村”進行改造,挖潛存量建設用地;對采煤塌陷區內需搬遷的村莊、與大型基礎設施走廊存在相互影響的村莊逐步搬遷,向中心城居住區或附近的鎮、中心村集中。
5、南部區段村莊,即臺兒莊行政轄區范圍內的村莊。對存在洪水威脅的村莊,石膏礦區內的村莊和地勢低洼、環境較差的村莊逐步搬遷,妥善集中安置。
限制500人以下規模自然村的發展,逐步合并到其他村、鎮。農村居民點建設用地規劃控制標準見附表21。
四、滕州市土地利用空間調控滕州市是魯南重要的工業城市,歷史和文化旅游名城及商貿集散地,是全市土地利用重點支持區域。該市土地利用可劃分為5個區域,分別為城鎮密集區、東北部綜合發展區、西北部綜合發展區、西南部綜合發展區和東南部綜合發展區。
(一)城鎮密集區
1、空間范圍:包括滕州中心城區、姜屯鎮西部、洪緒鎮大部、南沙河鎮北部、東沙河鎮以及荊河水源地涉及的部分區域。
2、利用導則:以優化整合、高密度集約利用為未來用地原則;進一步挖掘內部的用地潛力,不斷優化、整合現有用地空間。充分利用現有的區位與資源優勢,在恢復、控制與維護的基礎上,從供地政策方面保障進一步發展生態旅游及配套服務業等相關產業。
3、管制規則:限制有污染的工業向東北部水源保護區方向發展;在荊河水源保護區范圍內,需嚴格按照水源地保護區的相關管制措施執行;進一步改善城鎮生態質量,通過開源(雨水利用)、節流(節水措施)、循環(中水回用)等手段提高水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在現有產業的基礎上不斷優化產業用地結構,向用地集約、資源節約、環境友好與高附加值的產業方向發展;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加速中心城區河道及其上游環境的治理,實施河道改造,改善城市面貌。
(二)東北部綜合發展區
1、空間范圍:城鎮密集區北部及東北部的滕州市域范圍內。
2、利用導則:重點保障沿市域發展軸上的城鎮用地,同時以土地生態維護和生態農業為基礎,發展蓮青山省級地質公園及龍陽旅游區為核心的旅游業。
3、管制規則:對蓮青山省級地質公園等區內旅游資源的開發,要注重開發與保護相結合,嚴格遵守人文與自然景觀保護區的相關管制規則,在生態保護的基礎上,選擇合理的旅游開發模式與強度;避免礦產開采造成的山體破壞,積極進行廢棄工礦用地復墾,加強建設控制地帶的生態恢復與重建。
(三)西北部綜合發展區
1、空間范圍:城鎮密集區西北部的滕州市域范圍內。
2、利用導則:依托優越的區位條件,綜合、有效、集約地利用土地資源,切實保護優質農田資源。
3、管制規則:濱湖鎮紅荷濕地內,嚴格執行微山湖濕地紅荷旅游區相關開發建設規劃,禁止各類破壞生態環境穩定性的開發建設活動,積極開展土地生態工程建設;做好煤炭資源的精勘工作,查明其儲量和可開采范圍,協調煤炭開采、城鎮發展和土地利用的關系。
(四)西南部綜合發展區
1、空間范圍:城鎮密集區西南的滕州市域范圍內。
2、利用導則:注重煤炭開采區的管理和采空區的綜合治理工作,設計與實施多種塌陷區的土地復墾措施,注重產業對煤炭的深度開發利用,加強土地綜合整治和生態建設。
3、管制規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煤礦開采的各項法律法規,做好采空區煤礦礦工轉移安置工作,確保社會的穩定。加強煤礦塌陷區的綜合治理。
(五)東南部綜合發展區
1、空間范圍:滕州市東南區域范圍內。
2、利用導則:嚴格保護羊莊水源地,做好墨子森林公園的保護工作,嚴禁大規模新增建設用地開發,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森林公園旅游活動,注重生態農業發展,依托柴胡店鎮的萬畝梨園,發展農家游、生態游。
3、管制規則:羊莊水源保護區范圍需嚴格按照水源地保護區的相關管制措施執行,嚴禁污染企業建設,已有污染企業須有計劃地搬出水源地。嚴禁對旅游資源的破壞性開發,確保墨子森林公園的原始形態。嚴格禁止各類破壞生態環境穩定性的開發建設活動,加強荒山荒地綠化,保護森林植被和野生動物。
第五章農用地保護
第一節 耕地保護一、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
非農建設項目選址應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確需占用耕地的,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實行“誰占用、誰補償”和“占一補一”的制度,并依法報批用地。強化對非農建設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導,建設項目選址必須貫徹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則,確需占用耕地的應盡量占用等級較低的耕地,扭轉優質耕地過快減少的趨勢。到2010年和2020年,新增建設占用耕地分別控制在 2177 公頃 (32655畝)和 6244 公頃 (93660畝)以內。
二、嚴格控制耕地流失為了落實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全面實行“先補后占”的國家政策,應當建立健全耕地后備資源儲備庫。實行占用耕地的建設用地項目與補充耕地的土地整理復墾項目掛鉤制度,補充耕地的責任單位應當按照經依法批準的補充耕地方案,通過實施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項目補充耕地。全市城鎮村項目建設占用補充耕地的,各級政府為補充耕地責任單位,積極推進“政府監管、市場運作”的耕地占補管制模式,完成耕地保有量任務。除了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以外,嚴格禁止擅自實施生態退耕,加強耕地抗災能力建設,減少自然災害和礦山開采損毀耕地數量,及時復墾災毀耕地。加強對農用地結構調整引導,合理引導種植業內部農業結構調整,確保不因農業結構調整降低耕地保有量。各類防護林、綠化帶等生態建設應盡量避免占用耕地,確需占用的,必須按照數量質量相當的原則履行補充耕地義務。通過經濟補償機制、市場手段引導農業結構調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和優化農業產業布局的方向進行。確保2010年耕地保有量達到 240117 公頃 ,2020年耕地保有量達到 238769 公頃 。
三、強化耕地質量保護和建設(一)加大耕地質量管護力度。按照數量、質量和生態全面管護的要求,依據耕地等級實施差別化管護,對水田和水澆地等優質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加大中低產田改造力度,積極開展農田水利建設,推廣節水抗旱技術,實施標準農田建設、移土培肥等重大工程,提高耕地綜合生產能力。
(二)確保補充耕地質量。補充耕地的整理復墾開發項目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實現數量、質量和生態管護相統一。加強對占用和補充耕地的評價,從數量和產能兩方面嚴格考核耕地占補平衡,對補充耕地質量未達到被占耕地質量的,按照質量折算增加補充耕地面積。積極實施耕作層剝離工程,鼓勵剝離建設占用耕地的耕作層,并在符合生態要求的前提下,用于新開墾耕地的質量建設。
第二節 加大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力度一、規劃目標
(一)大力加強土地整理。積極穩妥地開展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在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的同時,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2006-2020年期間,規劃土地整理總規模不低于 57872 公頃 ,增加農用地不低于 4539 公頃 ,增加耕地不低于 4250 公頃 。其中,2006-2010年期間,土地整理總規模不低于 12247 公頃 ,增加農用地不低于 1785 公頃 ,增加耕地不低于 1580 公頃 。
(二)扎實推進工礦廢棄地復墾。立足于優先農業利用、鼓勵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態,加快閉坑礦山、挖損壓占等廢棄土地的復墾,合理安排復墾土地的利用方向、規模和時序,組織實施土地復墾重大工程。2006-2020年期間,規劃土地復墾總規模不低于 1043 公頃 ,增加農用地不低于 817 公頃 ,增加耕地不低于 620 公頃 。其中,2006-2010年期間,土地復墾總規模不低于 334 公頃 ,增加農用地不低于 261 公頃 ,增加耕地不低于 198 公頃 。
(三)適度開發耕地后備資源。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的前提下,依據土地利用條件,有計劃有步驟的推進耕地后備資源開發利用。2006-2020年期間,規劃土地開發總規模不低于 2362 公頃 ,增加農用地不低于 1480 公頃 ,增加耕地不低于 1374 公頃 。其中,2006-2010年期間,土地開發總規模不低于 781 公頃 ,增加農用地不低于 415 公頃 ,增加耕地不低于 399 公頃 。
規劃目標具體分解到各區(市)情況詳見附表12、13。
二、重點區域和重點工程(一)重點區域
從全市自然條件、社會條件、經濟條件、生態條件等因素考慮,確定4個重點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區域,分別為:
1、城河流域、北沙河南岸重點整理復墾開發區域
該區域位于滕州市西崗鎮、鮑溝鎮、南沙河鎮、洪緒鎮、東沙河鎮、東郭鎮、龍陽鎮;山亭區馮卯鎮。
2、市中區、薛城區東部重點整理復墾開發區域
該區域位于市中區齊村鎮、西王莊鄉、孟莊鎮;薛城區鄒塢鎮。
3、嶧城區東部重點整理復墾開發區域
該區域位于嶧城區榴園鎮、底閣鎮、峨山鎮。
4、西南部重點整理復墾開發區域
該區域位于薛城區周營鎮;嶧城區陰平鎮、古邵鎮;臺兒莊區張山子鎮、澗頭集鎮。
具體的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重點區域所在位置、規模、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的方向和結構詳見規劃圖和附表14。
(二)重點工程
綜合考慮各地自然條件、社會條件、經濟條件、生態條件等諸多因素后,在全市范圍內確定4個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重點工程,項目總規模 19972 公頃 ,具體重點工程的所在位置、工程規模、增加耕地面積等情況詳見規劃圖和附表15。
三、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措施(一)加強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管理。要強化項目管理,對土地整理開發項目的立項審核、規劃設計和項目實施進行統一組織和管理,引導和規范土地整理開發活動,做到按規劃確定項目,按項目進行管理,按設計組織施工,按進度撥付資金,按規程檢查驗收。
(二)加大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投入。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原則,各級政府每年從土地收益中拿出一定數額資金用于土地整理開發。同時積極建立多元投融資渠道,運用各種優惠政策,吸引單位和個人資金,鼓勵通過合資、合作,吸引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投入,廣泛吸納資金,逐步形成土地整理開發多元投融資渠道。政府投資優先用于土地整理開發規劃確定的重點區域、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優先用于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土地整理和復墾項目。
(三)嚴格落實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任務懲處措施。土地整理開發補充耕地年度實際任務量可適當高于規劃目標任務量(系數為1.2—1.6,根據當年情況和政策要求具體而定),結合耕地保護責任和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實施考核工作,對于完不成計劃任務量的,要從扣減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暫停建設用地審批等方面探討懲處措施,并嚴格落實。
第三節 基本農田保護一、基本農田保護的目標
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切實保護好基本農田。積極推進基本農田的土地整理,加大基本農田質量建設力度,不斷提高基本農田的質量。規劃期間,完成基本農田 212993 公頃 保護任務,鼓勵各區(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多預留保護一定規模基本農田。
基本農田保護區依法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或者占用。將基本農田落到地塊和農戶,標注到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證書上,禁止改變基本農田的用途,禁止改變基本農田的位置。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需要占用基本農田,涉及農用地轉用或者征收土地的,必須經國務院批準。培肥基本農田地力,鼓勵施用有機肥料,推進現代都市型農業發展和生態農場建設。基本農田集中區和基本農田保護區內鼓勵開展基本農田建設,可進行直接為基本農田服務的農村道路、農田水利、農田防護林及其他農業設施的建設。土地整理復墾資金的60%以上應當優先投入基本農田集中區和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農田集中區和基本農田保護區內非農建設用地和其他零星農用地應當優先整理、復墾或調整為基本農田;規劃期間確實不能復墾或調整的,可保留現狀用途,但不得擴大面積。不得破壞、污染基本農田集中區和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土地,不得在區內建窯、建墳、挖沙、采石、取土、采礦、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嚴禁安排城鎮村新增非農建設。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一般耕地在未被建設占用之前,應遵循基本農田管制和建設政策進行管護。
二、基本農田調整的原則按照“面積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布局總體穩定”的方針,基本農田調整遵循以下原則:
(一)規范基本農田調整。按照省級規劃下達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指標,對上一輪劃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區現狀,進行認真研究分析,制定調整工作方案。在此基礎上,對現狀基本農田進行局部調整。嚴禁借規劃編制隨意調減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降低基本農田質量、調整基本農田布局。
(二)確保基本農田質量。調整后的基本農田數量不得低于省級規劃下達的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指標;調整后的基本農田平均質量等別要高于調整前的平均質量等別,調整后的基本農田數量、質量和布局安排要協調一致。
(三)穩定總體布局。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糧、棉、油生產基地內的耕地,集中連片、有良好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交通沿線、城市工礦、集鎮村莊周邊的耕地,水田、水澆地等高等別耕地,經驗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新增優質耕地要優先劃為基本農田。
三、基本農田調整的要求(一)基本農田保護區調整要嚴格執行《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市縣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09]51號)文件要求。
(二)各區(市)可以多劃一定比例的基本農田,用于規劃期內已列入清單和布局走向的建設項目占用基本農田時補劃。
(三)各區(市)在保質保量劃定基本農田的同時,必須充分重視與各項建設規劃相協調。
四、基本農田調整結果遵循基本農田調整原則,棗莊市在遵循現狀基本農田布局基本不變為前提,優先把優質耕地補劃為基本農田。全市2005年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 214469 公頃 ,其中調出基本農田 20478 公頃 ,占現狀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的9.55%;調入基本農田 19002 公頃 ,占現狀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的8.86%,調整后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為 212993 公頃 ,完成基本農田保護任務(附表22)。
五、基本農田保護空間布局結合全市土地資源稟賦特點、經濟發展戰略和城市規劃發展重點,五區一市中,市中區和薛城區作為中心城的龍頭,作為 “棗薛經濟帶”非農產業發展的軸心,在基本農田布局時占的比重較小。由于滕州市、嶧城區和臺兒莊區耕地比較聯片集中,耕作條件較好,糧食產量較高;山亭區耕地面積較大,其經濟發展以農業發展為重點,是全市規劃期間基本農田整理的重點區域,所以基本農田主要布局在該三區一市,占基本農田保護總面積的83.68%,其中滕州市的比例36.71%。各區(市)規劃基本農田保護布局情況見附表23。
六、基本農田集中區劃定(一)劃區要求
1、經國務院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批準確定的糧、棉、油、蔬菜生產基地內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改造或已列入改造規劃的中、低產田;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集中度、連片程度較高的基本農田;相鄰城鎮建、交通干線間綠色隔離帶中的基本農田;為基本農田和生態建設服務的無法剔除的農村道路、農田水利、農田防護林和其他農業設施,以及農田之間的零星土地,應當劃入基本農田集中區。
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確定為城鎮工礦等建設區域的土地,不再劃入基本農田集中區。
3、基本農田集中區內基本農田所占比例應在50%以上。
4、基本農田集中區的邊界應依據上一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目標和分區要求,參照已有的相關規劃,綜合考慮生態與環境建設用地安排、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布局、城鄉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劃定等因素確定。
5、基本農田集中區邊界盡可能利用明顯的線形地物或河川、山脊、林帶等自然、人工地物界線,兼顧行政界線。
6、基本農田保護區劃定中,可根據規劃期間市、縣級重點建設項目布局落位或選線走向,預留建設占用耕地規模和布局范圍,主要用于交通、水利等線型工程用地布局的調整;對于規劃期間確實不宜在城鎮村建設用地范圍內建設、又難以定位的獨立建設項目(如防災救災建設、社會公益項目建設、城鎮村重要基礎設施建設、污染企業搬遷等),應列入可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安排建設的項目清單,預留建設占用耕地規模。
(二)全市基本農田集中區劃定成果
全市共劃定以下17片基本農田集中區:峨山鎮基本農田集中區、榴園鎮基本農田集中區、齊村鎮西部基本農田集中區、山亭區北部基本農田集中區、山亭區東部基本農田集中區、山亭區西部基本農田集中區、山亭區西南部基本農田集中區、市中區東部基本農田集中區、臺兒莊區東部基本農田集中區、臺兒莊區南部基本農田集中區、臺兒莊區西部基本農田集中區、滕州市北部基本農田集中區、滕州市南部基本農田集中區、薛城區中部基本農田集中區、嶧城區東部基本農田集中區、嶧城區西南部基本農田集中區、嶧城區中部基本農田集中區,基本農田集中區面積為 127292 公頃 ,占應保護基本農田面積的59.76%(附表24)。
第四節 園地和林地利用
園地和其他農用地區內土地主要用于栽植果樹、養殖水面及配套設施建設,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廢棄園地、坑塘水面經整治驗收合格的,可作為補充耕地后備資源。2020年園地面積保持在 23982 公頃 ,主要分布在山亭區、滕州市和嶧城區。園地區主要發展優質石榴和大棗,石榴種植園地主要規劃四大片:一是嶧城西部片;二是嶧城東部片;三是薛城東南部片;四是棗莊城區周圍片。
林地區內土地主要用于林業生產、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及其配套設施,不得擅自改變用途。荒山荒坡地應根據宜林則林、宜耕則耕、宜建則建的原則,開發整理成林地、耕地或建設用地。嚴禁亂砍亂伐亂采,保護區內的古樹古木及珍貴稀有樹種。2020年林地面積保持在 32763 公頃 ,主要分布在山亭區、滕州市和嶧城區。規劃期間應加大林地生態建設,切實保護生態公益林,加大造林工程投入,強化森林資源管護,改善土地生態。
第六章建設用地控制
第一節 控制目標和要求
一、切實把建設用地利用的重心從外延發展轉向內涵挖潛,嚴格控制各項建設活動對農用地特別是耕地的占用,有效減少對自然生態用地的侵占,切實降低社會經濟發展的土地資源代價。
二、嚴格控制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和人均城鎮工礦用地量。2020年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 66633 公頃 以內,人均城鎮工礦用地量控制在 113 平方米 以內。
三、有效調控新增建設用地規模。以需求引導和供給調節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對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結構和時序安排的調整。以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特別是建設占用耕地規模控制建設用地的低效擴張,促進土地利用模式創新和土地利用效率提高,以土地供應的硬約束來促進經濟發展方式根本轉變。2006年到2010年和2020年,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調控在 3288 公頃 和 8300 公頃 以內。
四、積極拓展建設用地新空間。加強規劃統籌和政策引導,在不破壞生態的前提下,積極引導城鄉建設向地上、地下發展,建立建設用地立體發展模式,拓展建設用地新空間。
第二節 城鎮工礦用地節約集約利用一、城鎮工礦用地空間發展策略
促進薛城、市中、嶧城三片城區的一體化整合,東西軸向發展,形成中心城市;構筑“棗薛滕”三角形區域核心地區,即“棗薛滕”城鎮密集區;南靠北聯,東西拓展,合縱連橫,提高棗莊市對外開放程度,形成“十”字型空間架構。
二、城鎮工礦用地規模控制嚴格控制城鎮工礦用地規模,努力提高城鎮工礦用地集約利用水平,積極進行存量建設用地挖潛和“城中村”改造。規劃2006年到2010年全市城鎮工礦用地規模控制在 23277 公頃 以內,人均城鎮工礦用地量控制在 116 平方米 以內;到2020年全市城鎮工礦用地規模控制在 27071 公頃 以內,人均城鎮工礦用地量控制在 113 平方米 以內。
三、城鎮工礦用地節約集約利用(一)積極挖潛存量建設用地
存量建設用地主要是現有建成區內部可通過提高建設用地集約程度和通過內涵挖潛、開發整理出來供建設繼續使用的土地。從長遠來看,隨著人口增加、城市擴展和資源環境約束,可供建設使用的土地資源不斷減少,在城市外延擴展的同時,應積極注重城鎮工礦用地集約利用潛力的挖掘,提高土地利用的綜合效益,推動城鎮工礦用地的可持續利用。
(二)大力推動舊城改造
按照“鼓勵高層、推行多層、限制雙(多)聯”的要求,進行城市更新和舊城改造。舊城改造新建居住小區或居住組團住宅建筑以多層單元式住宅(4-6層)為主,可適當安排部分小高層住宅(7-11層)和高層住宅(11層以以上),不得建設低層住宅(1-3層)。改造的詳細規劃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等指標必須符合城市規劃要求。
(三)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對企業利用現有土地增加投資、擴大生產規模,鼓勵建設多層廠房,開發區要積極推廣標準廠房,提高土地容積率,盡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積極探索通過“優二興三”等措施有效盤活存量土地,鼓勵工業、倉儲等利用程度較低的土地在符合城市規劃條件下調整規劃用途。對于通過舊城改造盤活土地存量和結合企業改制盤活土地存量的單位和個人,應制定優惠政策,降低盤活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三節 農村建設用地整合
針對農村地區普遍存在的居民點多、小、散等問題,做好村鎮建設規劃,合理確定農村居民點的數量、布局、范圍及用地規模和村莊布點規劃;通過村莊布點規劃來明確中心村,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保障農民權益的前提下,逐步縮小和拆并自然村,擴大中心村規模。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居民點的合理重組和調整建設,適當遷并農村居民點,優化村莊整體布局。通過政策的引導,鼓勵改造空心村,撤并自然村以及基礎設施相對集中投入,使之成為這一地域范圍內居住相對集中的中心。引導村民住宅建設按規劃、有計劃地逐步向小城鎮和中心村集中。
引導鄉村企業向小城鎮集中,大力推進農民向城鎮和中心村集中。鄉村企業散布于自然村落,規模較小,檔次較低,效益較差。通過引導鄉鎮企業向小城鎮集中,形成工業小區,連片發展,有利于設施共用,提高土地、交通、通訊、供水、供電、環保等資源的綜合利用率,使企業節約成本,獲得更多的集聚效益和規模效益。
一、農村住房建設和改造目標農村住房建設從 2009 年起,用 3 年時間實施農村新居建設工程,每年新建農房 3 萬戶,力爭達到 4 萬戶,3 年直接拉動投資 120 億元左右。農村危房改造力爭用 5 年時間基本完成全市 4.8 萬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2009 年力爭先行改造 1.3 萬戶。
加快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統籌安排、配套建設村莊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處理、沼氣和供氣、集中供熱及科教文衛等設施,加快推進節能示范鎮村建設步伐,每年完成投資 6 億元以上,力爭2015年內全市農村道路由“村村通”逐步向“網絡化”、“村內通”延伸,基本實現村莊“硬化、凈化、亮化、綠化、美化”。
二、農村建設用地綜合整治分類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量力而行、積極穩妥,先易后難、有序推進”的要求,將農村建設用地綜合整治分為以下六種類型:
(一)撤村建居型。對城中村和城邊村,根據城市發展需要,政府引導、民主決策、市場運作,積極進行整體拆遷、整合改造,變集體土地為國有土地,變村民為市民,變村委會為居委會,變農村集體經濟為城市混合經濟或股份制經濟,變村莊為城市社區,實現農民住房改善、城市形象改觀、二三產業發展。
(二)小城鎮集聚型。對鄉鎮駐地村莊,按照小城鎮建設規劃,高起點編制詳細規劃,搞好建筑設計,逐步集中建設改造成為城鎮社區,并將周邊村莊有條件的農戶吸納進來,促進小城鎮做大做強。國家重點鎮、省級中心鎮和經濟強鎮要率先啟動。
(三)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型。對中心村、經濟強村和大企業駐地及周邊村莊,按照農村新型社區的標準,統一組織建設集中居住區,同步配套建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并可通過宅基地置換方式,將擬撤并村莊的農戶吸引進來。鼓勵經濟強村兼并周邊弱村,通過集中建房改善農民居住條件,拓展發展空間。
(四)村莊整治改造型。對村鎮體系規劃保留的村莊,結合村莊整治開展農村住房建設,同步配套建設可以滿足相應需求的基礎設施。其中,空心村要實施舊村改造,最大限度地減少閑置土地。
(五)逐步撤并型。對村鎮體系規劃確定要搬遷合并的弱小村、偏遠村,一律停批宅基地,通過提供優惠條件引導農戶到小城鎮、中心村購房、建房;或按規劃整村搬遷,原村址復墾。
(六)整村遷建型。對地質災害威脅區、煤礦塌陷區、壓煤區、水庫庫區等不宜居住的村莊,盡快實施整村搬遷,倡導集中連片建設,鼓勵向小城鎮和中心村集中。
第四節 交通水利用地節約集約利用一、交通水利用地的發展策略
大力發展高等級公路、鐵路、水路等現代交通方式,同步推進路、港、站建設;構筑城市間快速干道網絡,與城市外環、干道系統相協調;優化現有交通用地布局,提高城市、景區、重要門戶和工礦區之間的交通可達程度。積極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建設用地,實施農村飲用水源地保護、恢復、重建等工程,疏浚農村相關河道,同時注重因地制宜地實施農村水電建設,保障相關用地需求。
二、交通水利用地規模控制統籌協調安排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合理布局交通水利用地,節約集約利用交通水利用地,充分發揮交通水利用地對經濟的帶動作用。規劃2006年到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規模控制在 12905 公頃 以內;2006年到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規模控制在 14412 公頃 以內。
三、交通水利用地節約集約利用(一)優化交通水利用地布局
協調安排交通水利用地規模,合理控制建設時序,重點統籌公路等各類交通設施建設項目以及水利建設項目,實現交通水利用地合理布局,發揮組合效率和整體優勢,防止重復建設和浪費土地資源。
(二)加強交通水利用地審批管理
加強規劃科學引導,強化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管理和新增建設用地審批管理。交通水利新建項目在建設用地預審、審批和供應各個環節,要按照國家、山東省和棗莊市的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建設用地定額指標、土地投資強度指標等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控制指標。
(三)確保節約集約用地政策落實
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領導,齊抓共管。結合實際情況,制訂落實節約集約用地政策的具體實施方案。建立相應的協調機制,明確相關部門的責任和分工。對節約集約用地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將節約集約用地的責任和實際效果納入政府績效評估體系。
第五節 建設用地空間管制
為引導棗莊市土地利用方向,加強對建設用地的空間管制,按照保護資源與環境優先,有利于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結合棗莊市建設用地空間布局安排,在全市劃定建設用地管制邊界和建設用地管制分區。具體劃分為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和禁止建設區四種類型。
一、允許建設區允許建設區是規劃中確定的,允許作為建設用地利用,開展城鄉建設的空間區域。依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規模指標劃定的允許建設區的范圍界線為規模邊界。允許建設區所包含的范圍,包括棗莊市規劃期內將保留的現狀城鄉建設用地以及新增城鎮、工礦、村莊建設用地規劃選址的區域。規劃期末允許建設區總面積為 78704 公頃 ,占土地總面積的17.25%,其中現狀城鄉建設用地 56180 公頃 ,不宜建設的河流水面、坑塘水面、丘陵、高壓線路網等用地 9875 公頃 ,實際新增城鎮、工礦、農村居民點建設用地 12649 公頃 ,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區、建制鎮、中心村周邊等區域。其管制規則為:
(一)區內土地主導用途為城鎮、村莊或工礦建設發展空間,具體土地利用安排應與依法批準的相關規劃相協調。
(二)區內新增城鄉建設用地受規劃指標和年度計劃指標約束,應統籌增量與存量用地,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三)允許建設區邊界(規模邊界)的調整,須報規劃批準機關同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二、有條件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是規劃中確定的,原則上不允許作為建設用地利用,滿足特定條件后可以開展城鄉建設的空間區域,處于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之外、擴展邊界以內。規劃棗莊市有條件建設區面積 6542 公頃 ,占土地總面積的1.43%。其管制規則為:
(一)區內土地符合規定的,可依程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同時相應核減允許建設區用地規模;
(二)使用農村建設用地整治挖潛指標進行建設時必須堅持先拆舊復耕后使用。
(三)規劃期內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原則上不得調整。如需調整按規劃修改處理,嚴格論證,報規劃審批機關批準。
三、限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是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和禁止建設區以外,禁止城鎮和大型工礦建設、限制村莊和其他獨立建設、控制基礎設施建設,以農業發展為主的空間區域。規劃棗莊市限制建設區面積 366778 公頃 ,占土地總面積的80.38%。其管制規則為:
(一)區內土地主導用途為農業生產空間,是發展農業生產,開展土地整治和基本農田建設的主要區域。
(二)區內禁止城、鎮、村建設,控制線型基礎設施和獨立建設項目用地。
四、禁止建設區禁止建設區是規劃中確定的,以生態與環境保護空間為主導用途、禁止開展與主導功能不相符的各項建設的空間區域。規劃確定的禁止建設區的范圍界線為禁建邊界。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列入省級以上保護名錄的野生動植物自然棲息地、水源保護區的核心區、主要河湖的蓄滯洪區、地質災害高危險地區等,應劃入禁止建設區。規劃棗莊市禁止建設區面積 4298 公頃 ,占土地總面積的0.94%。其管制規則為:
(一)區內土地的主導用途為生態與環境保護空間,嚴格禁止與主導功能不相符的各項建設。
(二)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規劃期內禁止建設用地邊界不得調整。
第七章 土地生態保育
第一節 土地生態保育及建設一、生態保育目標及策略
(一)土地生態保育目標
按照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構建環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全面推進土地綜合整治工程,治理水土流失,切實保護重要生態功能區,生產、生活和生態用地得到有效協調,最大限度減少各類開發建設活動對土地生態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把棗莊建設成為環境優美、生態高效、土地可持續利用能力強的城市。
(二)土地生態保育策略
1、在區級規劃中確定風景名勝、濕地、水源保護地等土地生態敏感地區和歷史文化保護區的位置,在區域層面劃定生態綠線、河道藍線、歷史文化保護紫線、城市規劃建設區紅線等保護和控制范圍。
2、保護和建設土地生態斑塊,形成沿河和沿路的土地生態廊道,實現生物多樣性保護。
3、加強濕地保護力度,加大濕地項目的保護和建設規模,力爭使濕地景觀遍布各區(市),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保護,重點對滕州濱湖國家濕地公園、臺兒莊國家濕地公園等濕地公園加強保護管理,并將之納入禁止建設區域予以保護。
4、將城鎮發展規模嚴格控制在合理的生態環境容量內,保障和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二、土地生態斑塊和廊道保護(一)土地生態斑塊保護。土地生態斑塊包括自然斑塊和人工斑塊兩種。自然斑塊包括風景名勝中生態斑塊、山林斑塊、采煤塌陷斑塊,以保護為主,劃定界限,原則上嚴禁大規模開發建設。人工斑塊即城市化地域,綠化覆蓋率應大于45%,控制污染物總量在生態系統安全閥值內(見附表33)。
(二)生態廊道保護和建設。廊道是指不同于兩側基質的狹長地帶,城市生態廊道包括綠色河流廊道、綠色道路廊道。綠色河流廊道包括河道、河漫灘、河岸和高地區域。本市內韓莊運河、伊家河、嶧城大沙河、新薛河、蟠龍河、城郭河、界河兩側布設植被,提高生境多樣性,增加河流中生物食物的供應,控制水土流失、河床沉積,有效地過濾污染物。
三、市區土地生態建設(一)市區綠地結構。市區綠地空間結構以北部山區普遍綠化為基礎,以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為重點,以韓莊運河、伊家河、嶧城大沙河、新薛河、蟠龍河、城河等“六河”綠化帶為骨架,以其他河流、道路和農田林網為脈絡。
(二)合理安排工業企業布局。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積極發展低能耗、無污染的新型產業;加快產業用地置換,逐步清理市區內散布的有污染的工業企業,建設相對集中的工業園區;確定合理的工業用地發展模式,改善土地生態質量。
第二節 生態保育用地管制
一、占用林地在依法用地審批前必須取得林業部門審核同意,并按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且需占補平衡。
二、在飲用水源區嚴格執行相關保護規定,加強污染控制與防治。對于天然水源涵養區,采取保護優先的生態保護措施。對于人工水源涵養區,建立嚴格的保護區域,開展濕地生態系統修復工程、農業污染控制工程和城鎮生活、工業污染治理工程,不得將灘涂等濕地納入擬開發的未利用地范疇。因地制宜開展植被恢復和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態建設工程。
三、水利設施建設,應提前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充分論證和廣泛征求各方意見,保證濕地生態功能,維護其生態特征。
四、高度重視土地污染防治,嚴格控制土地污染源,加強土地面源污染控制力度,禁止不達標準的污水用于農田灌溉。
五、旅游度假區、居住區、文教科研區、行政辦公區和北部山區中以旅游度假和生活居住為主的鎮駐地,不宜安排工業用地。
六、加強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和清潔小流域建設,嚴格依法執行水土保持方案審批制度,有效控制人為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
第八章中心城區土地利用控制
第一節 中心城區空間發展策略與總體布局
在確定中心城區空間發展策略時,已收集了解有關地質資料,充分考慮已探明重要礦產資源儲量分布狀況情況,合理確定城市發展方向和新增城市建設用地布局。按照完善城市功能,突出城市特色,保護城市生態的原則,確定遠期中心城區空間發展策略為“兩翼集聚、軸向組團式發展”。即積極發展中心城西城區和東城區,引導東、西城區沿光明大道主要交通軸線相向發展,結合兩城區之間的水源地保護區和采煤塌陷地進行組團式布局,組團之間保留耕地、林地和其他農用地。
一、用地布局結構規劃中心城以南北山脈為生態背景,形成沿山發展的“兩區、兩團”的組團式城市用地布局結構,“兩區、兩團”之間以耕地、林地和其他農用地作為生態隔離帶。
兩區:由薛城城區、棗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棗莊新城組成中心城的西城區,是規劃建設用地增量重點布局區域,同時注重保護耕地、林地、水域等生態用地;由市中老城、棗莊經濟開發區組成中心城的東城區,是優化城鎮用地結構的主要區域,注重各類用地結構調整。
兩團:以現狀嶧城區為基礎規劃形成中心城的嶧城組團,完善各類用地功能布局;以現狀張范鎮為基礎規劃形成中心城的張范組團,規劃新增用地重點布局在光明大道北側。
二、用地總體布局西城區:西城區位于店韓路、郯薛路、棗曹路和薛城大沙河圍合區域。規劃重點是加強棗莊新城和高新技術開發區的建設,在棗莊新城集中布局以市級行政辦公、商務會展、文化娛樂、體育等為主導功能的用地,同時保障居住用地需求,形成現代化新城區;積極吸引高新技術、高效能、無污染的新興工業向高新技術開發區集聚,提升工業用地綜合效益。
東城區:東城區位于東環路以西,明泉路以東,市中區南部區界與北部山體之間。規劃重點是疏解老城、優化用地結構、改造提升土地生態,同時結合棗莊經濟開發區,布局現代制造工業用地。
嶧城組團:嶧城組團位于東環路以西,孫莊、韓樓村以東,嶧城北部區界與棗嵐高等級公路之間。規劃重點是完善組團功能布局,大力發展特色旅游業及相關產業。
張范組團:張范組團位于光明大道兩側,以現狀張范鎮駐地為基礎,發展一類工業和部分生活居住。規劃重點是加強光明大道兩側的發展建設。
第二節 中心城區建設用地空間管制 一、中心城區現狀及控制范圍
2005年中心城區戶籍人口64.6萬人,建設用地面積11725公頃,其中現狀城鄉建設用地10781公頃,交通水利設施用地944公頃,人均建設用地182平方米。
中心城區控制范圍內面積為 37480 公頃 ,東至市中區的侯宅子村、營子村、丁莊村、石羊村以及嶧城區吳林街道東側,南至薛城區的孟嶺村、茶棚村、橫山口村、市中區的聶莊村、東山陰村以及嶧城區榴園鎮南側,西至薛城區的周莊村、臨城街道駐地、洪洼村、匡山頭村,北至薛城區的西曲柏村、東曲柏后村、石溝村、蔣莊村、袁莊村、張范東村、大甘霖村以及市中區的和平村、朱子埠村、西圩子村、渴口村、張莊村。
二、允許建設區與建設用地規模邊界2020年中心城區建設用地控制在14417公頃以內,其中現狀建設用地11725公頃,新增建設用地面積為2692公頃(附表16)。2020年中心城區人口控制在109萬人左右,人均建設用地控制在132平方米以內。
中心城區以南北山脈為生態背景,形成沿山發展的“兩區、兩團”的組團式城市布局結構,“兩區、兩團”之間以農田、林帶作為生態隔離帶。兩區:由薛城老城、薛城新區、棗莊高新技術開發區和棗莊新城四個片區組成中心城的西城區,由市中老城、棗莊經濟開發區兩個片區組成中心城的東城區。兩團:以現狀嶧城區為基礎規劃形成中心城的嶧城組團,以現狀張范鎮為基礎規劃形成中心城的張范組團。
允許建設區為依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直接依法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利用和建設行為的空間區域。依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規模指標劃定的允許建設區的范圍界線為規模邊界。2020年中心城區允許建設區面積為 14417 公頃 (附表16)。
(一)建設用地規模邊界
1、西城區:位于店韓路、郯薛路、棗曹路和薛城大沙河圍合區域,東至興城街道的小呂巷村、大呂巷村,南至常莊鎮的前大莊村、西麥村、興仁街道的西巨山村,西至臨城街道駐地,北至興仁街道的西谷山村、東谷山村、興城街道駐地。
2、東城區:東城區位于東環路以西,明泉路以東,市中區南部區界與北部山體之間。東至光明路街道的侯宅子村、西街村,南至十里泉村、永安村,西至永安鄉夏莊村,北至齊村鎮后街社區、渴口村。
3、嶧城組團:嶧城組團位于東環路以西,孫莊、韓樓村以東,嶧城北部區界與棗嵐高等級公路之間。東至吳林街道駐地東側,南至榴園鎮的王莊、壇山街道的三里莊、吳林街道的吳林東,西至榴園鎮的八屯、岳莊,北至榴園鎮的張店、孔村。
4、張范組團:張范組團位于光明大道北側,以現狀張范鎮駐地為基礎,主要有張范東村、張范西村、東夾埠村東側部分。
(二)允許建設區管制規則
2020年中心城區允許建設區面積為 14417 公頃 ,具體管制規則如下:
1、區內土地主導用途為城鎮、村莊或工礦建設發展空間,具體土地利用安排應與依法批準的相關規劃相協調。
2、區內新增城鄉建設用地受規劃指標和年度計劃指標約束,應統籌增量與存量用地,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3、允許建設區邊界(規模邊界)的調整,須報規劃批準機關同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三、有條件建設區與建設用地擴展邊界有條件建設區是指為了適應城鄉建設發展的不確定性,在城鄉規模邊界外劃定規劃期內城鎮、村或工礦建設用地布局調整的區域,其區域外緣邊界為城鎮、村或工礦建設用地擴展邊界。2020年中心城區有條件建設區土地面積為 3920 公頃 (附表16)。
(一)建設用地擴展邊界
1、西城區:主要分布于西城區規模邊界的南北兩側,南部主要位于常莊鎮的前大莊村、何莊村、興仁街道的殷莊村、東巨山村、興城街道的黒裕村,北部主要位于興仁街道的西曲柏村、東曲柏前村、興城街道的南山寨村、石農村、蔣莊村西側。
2、東城區:主要分布于東城區規模邊界的西南兩側,西部主要位于永安鄉蔡莊村、遺棠村,南部主要位于永安鄉的聶莊村、天橋村、張林村。
3、嶧城組團:主要分布于嶧城組團規模邊界的南側,主要位于榴園鎮的王莊、吳莊、壇山街道的三里莊。
4、張范組團:主要分布于張范組團規模邊界的東南西三側,東部主要位于北于村與張范東村之間,南部位于光明大道南側,西部主要位于東夾埠村、西夾埠村與光明大道之間。
(二)有條件建設區管制規則
1、區內土地符合規定的,可依程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同時相應核減允許建設區用地規模。
2、使用農村建設用地整治挖潛指標進行建設時必須堅持先拆舊復耕后使用。
3、規劃期內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原則上不得調整。如需調整按規劃修改處理,嚴格論證,報規劃審批機關批準。
四、限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主要指一般水源涵養區、一般農用地區、生態綠地、城市建成區的上風區以及工程地質條件不適宜建設地區,用地面積 19042 公頃 (附表16)。
限制建設區管制規則為:
(一)區內土地主導用途為農業生產空間,是發展農業生產,開展土地整治和基本農田建設的主要區域。
(二)區內禁止城、鎮、村建設,控制線型基礎設施和獨立建設項目用地。
五、禁止建設區禁止建設區包括重點生態和自然與風景名勝保護區、城市綠色隔離地區、大型基礎設施通道地區(220KV、110KV高壓架空線下范圍、輸油管線通廊)、歷史文化保護區的重點保護區、文物單位的保護范圍、一級飲用水源核心保護地、地質災害危險區等,用地面積 101 公頃 (附表16)。
禁止建設區管制規則為:
(一)區內土地的主導用途為生態與環境保護空間,嚴格禁止與主導功能不相符的各項建設。
(二)區內原則上不得安排新增建設用地,不得安排單獨選址項目,不得安排市級和區、鄉(鎮)級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國家和省級能源、交通、水利基礎設施項目應盡量避讓禁止建設區,確實無法避讓的,應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將環境不良影響降到最低。
(三)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規劃期內禁止建設用地邊界不得調整。
第三節 中心城區主要用地布局指引一、工業用地布局指引
(一)發展策略: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快發展新興產業,形成以傳統產業為基礎,以新興產業為主體,以高新技術產業為龍頭的產業發展體系。
(二)布局原則:中心城工業用地布局遵循生產生活就近的原則,工業企業向園區集中的原則,環境限制的原則,分工協作的原則。
(三)用地布局:集中建設“兩區、三園”;形成本市主要產業聚集地。
兩區:即棗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棗莊經濟開發區。
棗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位于薛城區東北部,是山東省省級高新技術開發區,是以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一類工業為主的產業園區。
棗莊經濟開發區位于市中區西部,是山東省省級經濟開發區,是以發展一、二類工業為主的綜合性工業園區。
三園:即薛城工業園、嶧城工業園和十電工業園。
對現狀薛城區西南和嶧城區西南的工業用地進一步完善,形成兩處以一、二類工業為主的工業用地;對市中區南部以十里泉電廠為主的老工業區進一步治理、完善,降低能耗,滿足環境保護要求。
對現狀散布于中心城內的工業企業,污染嚴重或規模小、效益差的應關、停、并、轉或遷出中心城,對一些規模較大、有一定污染的企業應重點進行技術更新,限期治理、改造、達標。
二、倉儲用地布局指引倉儲用地主要結合工業生產、生活供應和對外交通設施進行布置,規劃形成兩處較大規模的倉儲物流園區。
棗臨鐵路站場倉儲物流園區:結合棗臨鐵路的建設,在市中區東北部集中設置一處倉儲用地,并逐步發展形成一處以生產物資為主的倉儲物流園區。
京臺高等級公路倉儲物流園區:在京臺高等級公路薛城出入口東側規劃一處倉儲物流園區。
為城市生活服務的商業、供銷、物資、糧食等單位物資的倉庫,原則上可在中心城內結合單位建設和儲存需要擴建、新建,并可結合城市人防工程安排;為工業服務的倉儲用地可在工業區內配套布置。
危險品倉庫:中心城內不得新建任何危險品倉庫,現狀中心城內的危險品倉庫必須遷出中心城,并按國家有關規范及安全防護要求在中心城外圍北部設置。
三、居住用地布局指引(一)發展策略:形成面向不同收入階層,滿足不同層次住房需求的完備的住宅供給體系。
(二)布局原則:城市居住用地以二類居住用地為主;老城區積極改善居住環境,完善配套設施、提高土地利用率,按照規劃,集中、成片、有計劃、有重點地逐步進行改造;新城區建設按照生產生活就近的原則,統一規劃、綜合開發,建設設施完善,環境優美,各具特色的現代化居住區;同時在中心城住宅建設中,應注重建設面向中低收入群體的經濟適用房。
(三)用地布局:中心城共規劃形成十二個居住片區。
棗莊新城1片區:包括棗莊新城長白山路以西區范圍內的居住用地。規劃總用地 326.1 公頃 ,可居住11.0萬人。
棗莊新城2片區:包括棗莊新城長白山路以東、黃河路以南范圍內的居住用地。規劃總用地 244.6 公頃 ,可居住8.5萬人。
棗莊高新技術開發區片區:包括棗莊高新技術開發區東區范圍內的居住用地。規劃總用地 261.6 公頃 ,可居住9.0萬人。
薛城老城片區:包括長江路以北、京臺高等級公路以西的薛城老城區的居住用地。規劃總用地 434.6 公頃 ,可居住15萬人。
薛城新區片區:包括長江路以南,京臺高等級公路以西的薛城新城區的居住用地。規劃總用地 333.6 公頃 ,可居住11.5萬人。
市中西部片區:指西昌路以西的市中區新區內的居住用地,規劃總用地 252.9 公頃 。可居住9萬人。
市中北部片區:指君山路以北的市中區北部的居住用地。規劃總用地 174.3 公頃 ,可居住6.5萬人。
市中東部片區:指解放路以東,君山路以南的市中區東部的居住用地。規劃總用地 325.21 公頃 ,可居住12萬人。
市中中心片區:指君山路以南,西昌路與解放路之間的市中中心區的居住用地。規劃總用地 596 公頃 。可居住22.5萬人。
嶧城新區片區:指大沙河以西的嶧城區居住用地。規劃總用地 196.2 公頃 ,可居住6萬人。
嶧城老城片區:指大沙河以東的嶧城區居住用地。規劃總用地 216.2 公頃 ,可居住6萬人。
張范居住片區:指張范居住用地。規劃總用地 86.3 公頃 ,可居住3萬人。
對現狀城中村應按城市居住區建設要求分類、分批統一規劃和改造。近期重點改造以磚木結構為主體,建設年代較早,建筑質量差,生活設施、基礎設施配套不足的城中村和城市重點開發地段的城中村。
第四節 中心城區舊區改造和挖潛一、舊區范圍
規劃確定天山路、蟠龍路、長江西路、德仁路、光源路、天安一路、光明西路圍合區域,大沙河東側嶧城舊城,西昌路東側市中舊城為中心城重點挖潛的舊城區。
二、舊區改造和挖潛的原則堅持舊區調整優化與新區發展建設聯動的原則。結合新區建設,疏解部分舊區的職能,降低人口密度,控制開發強度,增加綠地,改善居住環境。
堅持舊區功能調整優化與促進舊區活力相結合的原則。通過舊區改造,搬遷污染工業企業,完善和強化其商業、旅游服務功能,完善城市道路系統和市政基礎設施體系,增設公共停車場,保持和增強舊區發展的活力。
三、舊區改造和挖潛的途徑(一)控制人口分布:通過分解舊區部分職能,引導其人口向新區轉移。
(二)合理用地:實施退二進三、退工還居、退廠還綠的調整措施。對舊區內有污染的、對城區景觀影響較大、效益較差的工業企業,采取關、停、并、遷的措施,其用地應優先做為綠地、停車場等用地。加強倉儲物流的用地設置和布局調整,結合棗臨鐵路建設,在建設 路與 君山路交叉口東北、振興路與齊陶路交叉口東南集中設置倉儲物流用地;進一步擴大位于建華西路的舊機動車交易市場;以魯南新塑材料裝飾城為基礎,發展壯大成為大型綜合建材批發市場;進一步完善青檀路八大市場,提高檔次、突出特色;在永福路與黃河路和永福路與長江路交叉口北側,形成兩處以家具、日用百貨、農副產品經營為主的批發市場。
(三)優化空間結構:通過舊城區用地功能的調整,增加開敞空間和公共綠地,使規劃期末舊區人均公共綠地達到 9 平方米 以上,改善舊區人居環境。
(四)加強城中村整治:按城市居住區建設要求,采取嚴格控制,積極改造的措施,分批分片統一規劃,加強綠地、公共服務設施的配套建設,在規劃期內全面完成城中村的改造。
第五節 中心城區土地生態建設一、建設中心城市基本生態網
在中心城建設由南北山脈組成的綠色生態保護屏障;結合交通通道和河流綠帶建設兩橫的主要生態廊道,結合水源地和采煤塌陷地在三區一團之間設置大片農田林地,形成兩片、兩帶的中心城基本生態網。
兩片:即市中區、薛城區、張范組團之間結合水源地和采煤塌陷地保留和復墾的兩片農田、林地。
兩帶:即中心城南部山林綠化帶和北部山林綠化帶。
二、綠化建設目標至2020年中心城人均公共綠地 11.68 平方米 /人,城市綠地率達到35%以上,綠化覆蓋率達到45%以上。
三、綠化布局采用沿河綠帶網串聯各塊狀綠地公元的布局方式;加強城市綠化及其與城市大環境綠化的有機融合、滲透規劃。
四、新城區山林資源紅線保護區新城區山林資源紅線保護區范圍北起棗曹公路,南至郯薛公路,西抵京臺高等級公路,東到店韓公路。其內的山丘生態防護林和將用于營造生態防護林的荒山、疏林地,劃入新城區山林資源紅線保護區范圍。規劃紅線長度 56960 米 ,紅線內總面積 1044 公頃 ,涉及薛城區沙溝鎮及棗莊高新區興仁、興城街辦31個行政村(居)。規劃區內共有32個山頭,分別是袁寨山、龜山、臥龍山、金牛山、鳳凰山、谷山、匡山、巨山、韓龍山、獐山、鴨山、焦山、小呂巷南山、高樓土山、小崗山、大崗山、黃樓子山、明山、長青山、黑山、杏山、大馬山、白山、奶奶山、鳳凰肚山、鳳凰蛋山、大雙山、天目山、沙山、九頂山、二馬山、小雙山。
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與重點建設項目
第一節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一、基本農田保護工程
(一)基本農田劃區定界
根據“多方協調、因地制宜、統籌兼顧、合理布局”的原則劃定基本農田,優先將優質耕地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按照“定量到村、定位到塊、定責到人”的要求,將 212996 公頃 基本農田設立標志,登記造冊,建立檔案,落實責任。
(二)基本農田質量建設
積極推進基本農田整理,重點建設基本農田集中區,實現“基本農田標準化、基礎工作規范化、保護責任社會化、監督管理信息化”的目標,進一步提升基本農田質量。
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工程按照“占補平衡”原則,通過大力推進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數量不低于同期建設占用、災毀損壞和農業結構調整等減少的耕地,且質量有提高,使林地、牧草地等其他農用地得到有效增加,廢棄礦山得到整治,土地利用率明顯提高,土地生態得到改善,土地資源尤其是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能力進一步增強,形成合理、高效、集約和生態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提高土地利用效能。規劃期內,投入資金約7億元用于農用地整理工程。力爭對75%以上的基本農田進行質量建設,綜合生產能力提高20%以上。
綜合考慮棗莊市各地的自然條件、社會條件、經濟條件、生態條件等諸多因素后,在全市范圍內共確定4個土地整理復墾開發重點工程,項目總規模達到 19972 公頃 ,新增農用地面積為 2391 公頃 ,其中新增耕地面積不少于 2303 公頃 。
(一)城河流域、北沙河南岸重點整理復墾開發工程:項目規模為 3121 公頃 ,新增農用地 695 公頃 ,其中新增耕地 609 公頃 ,由東郭鎮國家級谷山流域治理、東郭鎮瓦東土地開發、東沙河鎮步云莊項目區、洪緒鎮河道灘涂治理、南沙河鎮上營村未利用地開發、東沙河鎮吉山項目區、東沙河鎮磨坑項目區、龍陽鎮高嶺丘陵地整理、龍陽鎮國家級丘陵整理、龍陽鎮省級灘涂整理、馮卯鎮九老莊整理等工程共同組成。
(二)市中區、薛城區東部重點整理復墾開發工程:項目規模為 2125 公頃 ,新增農用地 548 公頃 ,其中新增耕地 548 公頃 ,由西王莊鄉土地整理、孟莊鎮紅旗嶺省級土地整理、鄒塢片農用地整理、鄒塢鎮東防備整理等工程共同組成。
(三)嶧城區東部重點整理復墾開發工程:項目規模為 6880 公頃 ,新增農用地 401 公頃 ,其中新增耕地 401 公頃 ,由底閣鎮農用地整理、底閣鎮塌陷地綜合治理、峨山鎮農用地整理、峨山鎮寨山土地整理、榴園鎮大明山土地整理、榴園鎮農用地整理等工程共同組成。
(四)棗莊市西南部重點整理復墾開發工程:項目規模為 7846 公頃 ,新增農用地 747 公頃 ,其中新增耕地 745 公頃 ,由周營鎮石門村整理、周營鎮高架子村整理、周營片農用地整理、古邵八里溝澇洼地治理、陰平鐵腳山片土地整理、張山子鎮張山子西村土地整理、張山子鎮黃丘土地整理、張山子鎮后樓土地整理、澗頭集鎮南部地域土地整理等工程共同組成。
三、工礦廢棄地整治工程全市煤礦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陶棗煤田西部、官橋、滕南、滕北、滕東、韓臺煤田及底閣石膏礦區,面積942平方公里。根據地質災害易發區與土地利用的關系,在采空塌陷區,一般不應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有些基礎設施建設無法避開時,必須進行工程建設可行性論證,并采取必要的工程防治措施(附表32)。
規劃期間,積極推進工礦廢棄地的生態恢復和綜合整治,加大礦山廢棄土地的復墾力度,抓緊組織治理廢棄的露天礦坑、矸石山等重大地質災害隱患,到規劃期末力爭80%以上的礦山生態環境得到治理和恢復,對150平方公里采礦塌陷地進行工程整治。
按照輕重緩急,分階段實施的原則,對近期和遠期礦山用地整治的重點工程確定如下:
近期采空塌陷地復墾工程:主要包括棗莊礦區、陶莊礦區、滕南煤田柴里煤礦、滕南煤田蔣莊煤礦、陶棗煤田甘霖煤礦、陶棗煤田黃貝礦區、陶棗煤田山家林煤礦、陶棗煤田鄒塢礦區。治理面積為5平方千米。
遠期采空塌陷地復墾工程:主要包括滕南煤田的田陳煤礦、泉興煤礦、曹莊煤礦;滕北煤田、八一煤礦、井亭礦區;韓臺煤田的張山子礦區、曹莊礦區以及底閣石膏礦區。
第二節 重點建設項目
規劃期內對交通、水利、能源和環保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包括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社會事業項目、農林水利項目、能源項目、環境保護項目,尤其是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民計影響較大的建設項目,按照節約集約的原則,在用地上給予優先保障。
一、交通重點建設項目(一)鐵路
規劃期間鐵路方面重點建設京滬高速鐵路棗莊段、棗莊港鐵路專用線工段,改建新建棗莊至臨沂線棗莊段,共需新增用地 536 公頃 。
(二)公路
規劃期間公路方面保障重點是構成以“五縱八橫三連”為主框架的公路網絡。建成京臺、京滬高等級公路連接線——棗臨高等級公路,加快棗菏高等級公路建設,構筑“一縱二橫”的高等級公路骨架;重點加強棗莊新城到區(市)、區(市)市際到重要鄉鎮、高等級公路出入口、港口連接線、商品集散地、省際縣際出口等主要通道路網的建設,進一步完善“五縱八橫三連”的公路主框架。規劃期間,公路重點建設項目共需用地 2257 公頃 。
(三)港航
規劃期間港航方面重點建設韓莊運河擴建(濟寧—臺兒莊段Ⅲ級航道升級到Ⅱ級航道)、棗莊港(臺兒莊港薛城作業區)、棗莊鐵水聯運港、萬年閘復線船閘工程、棗莊市航運管理局臺兒莊復線船閘管理區、滕州臨港物流中心等項目,共需用地 454 公頃 。
(四)場站
規劃期間場站方面重點實施鐵路貨場、棗莊汽車總站搬遷、棗莊聯運物流中心、棗莊新城客運中心、榴園汽車站遷建項目等項目,共需用地 40 公頃 。
二、水利重點建設項目規劃期間水利方面是優先保障南水北調東線工程在本市境內取水工程建設,盡一切可能保障實施十字河,莊里水庫,周村水庫擴容等重點建設項目。規劃近期,完成棗莊港航道工程及104國道潘家渡公路橋改建,擴建滕州港,嶧城港,臺兒莊港,建設企業專用碼頭,客運碼頭,爭取實施棗莊港,京航運河濟寧至臺兒莊段和伊家河航道擴建工程。建設臺兒莊萬年閘復線船閘,調整船舶運力結構,全面推行船型標準化,形成“貨暢其流”的水上交通動脈。規劃期間,水利重點建設項目共需用地 4556 公頃 。
三、能源重點建設項目規劃期間能源方面重點建設華電國際十里泉發電廠2×60萬千瓦機組、八一熱電廠2×30萬千瓦熱電機組灰場、創新山水日產5000噸熟料及余熱發電項目、富源(田陳)2×20萬千瓦發電機組灰場、華電國際新源電力異地擴建項目、2×20KW煤矸石發電項目、富源熱電、變電站、輸變電工程等項目,共需用地 244 公頃 。
四、環保重點建設項目規劃期間環保方面重點建設棗莊市山亭區城市垃圾處理工程項目、滕州生活垃圾處理場工程、棗莊市第二期污水治理工程建設用地項目、生產垃圾綜合處理廠、臺兒莊區垃圾處理廠工程項目、污水處理項目、棗莊市陶莊生活垃圾處理工程等項目,共需用地 216 公頃 。
棗莊市重點建設項目詳見附表17。
第十章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第一節 加強規劃對土地利用的整體控制一、落實保護耕地和節約集約用地責任
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和任務,建立和完善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責任的考核體系,將實際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補充耕地的面積和質量、新增建設用地面積、生態保護面積作為耕地保護責任和節約集約用地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落實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對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負總責。把嚴格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作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評價和干部實績考核的重要因素,完善相關評價和考核辦法。
二、做好相關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各區(市)、各部門、各行業編制的城鎮、村鎮、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態建設等相關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規模和總體布局安排。嚴格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從嚴審查各類規劃的用地規模和標準,切實落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凡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必須及時調整和修改,核減用地規模,調整用地布局。
三、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自上而下的控制全市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下級規劃服從上級規劃的原則,組織修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落實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區(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突出空間性和結構性,合理調整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重點明確中心城區和城鎮建設用地的范圍。鄉(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提高針對性和操作性,重點將土地用途落實到地塊。
第二節 健全規劃實施的行政管理制度一、強化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經批準,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各類規劃和批準、核準各類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斷完善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基礎的土地用途管理、城鄉建設、土地開發等各項土地利用活動的管制制度,各類建設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
二、加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加強和改進建設項目用地的前期論證,強化建設項目批準(核準)前的土地規劃許可原則。凡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不得通過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建立和完善建設項目審批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與信息共享機制,項目建設單位申報批準或核準建設項目時,必須附帶土地預審意見,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不得批準或核準建設項目。
三、強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查報批管理農用地轉用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農用地轉用必須落實相應指標,并依法補充耕地。各級國土管理部門應建立補充耕地儲備庫,實現“先補后占”。
土地征收,必須依法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合法利益。全市必須實施征地補償“區片綜合價”,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征收基本農田的,必須按法定最高標準進行補償。
第三節 探索土地利用規劃管理新模式
加強規劃的規范管理,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剛性,運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建立健全土地利用的全程督控體系,試行每兩年一次規劃執行情況和實施績效的評估。
第四節 完善和創新空間管制制度
對于不同用途規劃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制定有效措施,引導功能區內的其他用地,逐步減少或集中。對于規劃為基本農田保護區內的非農建設用地等其它用地類型,可在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質量有提高的原則下,經依法批準、科學選址、歸并集中,促進基本農田保護區有效管制;城市建成區內擔負基礎生態功能的自然公園、水面、大面積綠地等用地,要采取措施強化保護,可劃定嚴格的保護區,獨立保護;區內的各類非保護性用地,必須撤出。
第五節 健全規劃實施的利益調節機制一、建立健全資源補償機制,落實耕地占補平衡
通過政府建立生態補償制度,增加公共財政投入,同時引導社會參與,建立起多元化的籌資渠道和市場化運作方式,落實耕地占補平衡任務。
二、統籌考慮,合理安排相關資金合理安排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土地出讓收入、土地閑置費、土地復墾費等資金,著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做好土地整理和耕地保護工作。落實對農戶保護耕地的直接補貼,充分調動農民保護耕地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三、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完善土地權力體系,培育城鄉土地要素市場。加強地價和土地供需調查與分析,建立土地市場監測體系。完善反映市場供求狀況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土地價格形成機制,健全調控土地供應和土地市場的各項措施。嚴格執行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全面推進工業用地的招標、拍賣、掛牌供應。通過市場的利益調節機制,促進土地資源的節約、集約利用和優化配置。
第六節 建立城市轉型的用地援助機制一、推進產業用地結構優化升級
按照傳統產業新型化、支柱產業多元化、新興產業特色化的要求,優化產業用地布局,重點保障發展潛力大的接續替代產業用地,促進接續替代產業的基地化、特色化和集群化。
二、推進城市用地功能轉型通過供地政策傾斜,推動傳統工礦城市向文化旅游城市轉變,單一礦區城市向功能相對完善的門戶城市轉變,引導組團城區一體化發展,加快城市用地功能轉型,提升魯南“門戶城市”的核心競爭力。
三、切實保障民生民計用地堅持民生民計用地保障優先,著力解決棚戶區改造和新農村建設用地保障問題。穩步推進農村建設用地整治,重點保障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必須的建設用地,支持農村道路、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教育、衛生、人口計生等社會事業發展,切實解決資源枯竭礦區的民生民計用地問題。
第七節 推進采煤塌陷地治理和生態恢復
土地整治資金優先投向采煤塌陷治理和生態恢復,加強對采礦廢棄地的復墾利用,有計劃有步驟的復墾歷史上形成的采礦廢棄地,加大塌陷地治理力度。采煤塌陷地治理鼓勵民間資本投入,采用市場化模式參與整治。治理后的塌陷地可重新設立工業企業、養殖基地、生態旅游和農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