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印發〈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的通知》《中共山東省委關于印發〈貫徹落實《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具體措施〉的通知》《中共棗莊市委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棗莊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結合山亭實際,制定本實施綱要。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全面提升公民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不斷深化基層社會治理,努力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推動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為新時代現代化強區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基礎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握工作方向和進程,研究決定重大問題,及時部署總結工作,確保法治社會建設規劃貫徹落實。
——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治國理政的智慧,是借鑒人類一切先進法律文化的優秀成果,是立足中國法治實踐、解決中國法治問題和法治社會建設的理論基礎。在推動法治社會建設的進程中,應充分發揮先進理論的重要指導作用。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
——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職責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
——堅持法德結合。緊緊圍繞強化公民法治觀念,堅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視發揮法律的規范作用,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堅持社會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三)主要目標。到2025年,“八五”普法規劃實施完成,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眾的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明顯提升,社會領域法規制度規范健全完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融入法治建設和社會治理成效顯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社會力量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發揮明顯,社會治理科學化、現代化、法治化水平顯著提高,形成符合區情、體現時代特征、人民群眾滿意的山亭區法治社會建設生動局面,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
(四)深入學習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廣泛宣傳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使人民群眾自覺尊崇、信仰和遵守法律。推進憲法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開展好“12·4”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和法治宣傳教育月三大全民普法教育活動,持續開展特色鮮明、亮點突出的憲法學習宣傳活動,讓憲法精神深入人心,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充分發揮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對全社會的示范帶動作用。切實加強對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憲法教育,組織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原原本本學習憲法文本。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定進行憲法宣誓。進一步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健全日常學法制度,強化法治培訓,完善考核評估機制,不斷增強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意識、能力和水平。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加強對教師的法治教育培訓,配齊配強法治課教師和法治輔導員隊伍,完善法治副校長制度,健全青少年參與法治實踐機制,開展在校學生“學憲法講憲法”活動。引導企業樹立合規意識,切實增強企業管理者和職工的法治觀念。加強對社會熱點案(事)件的法治解讀評論,傳播法治正能量。著力抓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使人民發自內心地尊崇、信仰和遵守法律法規。
(五)健全完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法治宣傳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把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及精神文明創建內容,認真制定并組織實施“八五”普法規劃。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學法用法情況列入公務員年度考核和領導班子、領導干部教育培訓、年終述職重要內容。推進“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全面建立公開報備、工作臺賬、工作會議、報告總結和評價通報五項制度。拓展責任制內涵外延,落實“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誰用工誰普法、誰教學誰普法”等管理、服務、用工、教學領域的普法責任制,推動全社會構建普法責任制主體明確、普法資源有效整合的大普法格局。健全完善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并常態化、長效化運行。
(六)切實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積極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社會組織健全完善普法協調協作機制,根據各自特點和實際需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各級普法講師團、普法志愿者和法治文藝宣傳隊伍建設,培育法治宣傳優秀團隊和品牌。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各級各類學校普遍配備法治校長、法治教師,開設法治教育課程,健全青少年參與法治實踐機制,增強青少年守法意識。深化和拓展“法律七進”,鄉村、社區、學校、企業、單位普遍建立專兼職相結合的法治宣傳隊伍,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組織網絡體系。突出抓好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青少年這個關鍵群體、法治教師這個主要傳播者,充分發揮法律服務隊伍在普法宣傳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壯大普法志愿者隊伍,創新普法方式、手段、載體。健全媒體公益普法制度,報社、電臺、電視臺、網站、融媒體中心等媒體普遍設立普法欄目,推進“互聯網+法治宣傳”行動,加強新媒體新技術在普法工作中的運用,提高普法實效,不斷擴大法治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影響力和滲透力。
(七)不斷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將法治文化建設納入文化產業大局,把法治文化作為發展公益文化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持續加強法治主題公園、法治文化廣場、法治文化街區等法治文化基地和法治宣傳教育基地建設。進一步深化法治文化產品供給側改革,引導各級各類文化機構、文化團體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文化創作,打造一批展現山亭特色、“接地氣”的優秀法治文化產品。廣泛開展法治電影下鄉村、法律圖書贈基層、法治征文等各類豐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動。深化“互聯網+”普法平臺建設,借助現代媒體把普法延伸到基層各個角落。結合法律法規頒布實施日及重大紀念日、傳統節日等時機,組織開展法治文藝展演展播、法治文藝演出下基層等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推動法治文化深入人心,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治文化需求。????
三、健全完善社會領域法規制度規范
(八)配合做好社會領域地方立法。圍繞中心工作,適應改革發展和民生需要,做好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建設、教育、勞動就業、扶貧慈善、養老服務、社會救助、醫療衛生、扶殘助殘、應急管理等方面的地方立法的配合工作,提高公共服務水平,不斷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會組織法規政策,依法做好社會組織的服務管理工作,更好發揮社會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制定信息化和大數據應用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加大整合力度,強化數據運用,進一步創新社會管理方式,努力實現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現代化。
(九)加強社會規范建設。加強居民公約、村規民約、行業規范、社會組織章程等社會規范建設,指導做好優秀社會規范的挖掘、記錄、收集、整理和推廣工作。加強對社會規范制訂和實施情況的審查監督,制訂自律性社會規范的示范文本,確保社會規范制訂和實施符合法治原則和精神。強化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在行業自律、服務企業發展、創新社會治理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全面完成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加強行業協會監督管理,不斷完善專業化、協同化、社會化監督管理機制,構建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民政、財政、稅務、審計、市場監管等部門各司其職、信息共享、協同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行業協會綜合監管體系。
(十)推進法治教育與道德教育相結合。深入推進“法德共進”,進一步提升全體公民的法律素質和道德修養,在全社會形成重法厚德、德法并舉的濃厚氛圍。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持續強化教育引導、實踐養成、制度保障,深入開展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和愛國主義教育,深化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四德”工程建設。倡導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完善道德典型選樹宣傳和激勵機制,形成好人好報、德者有得的正向效應。廣泛開展公民文明素質提升行動,積極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努力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和社會秩序。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園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提升道德規范建設水平。大力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服務精神,推進志愿服務制度化。
(十一)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把信用建設作為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提升文明程度、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深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打造“信用山亭”名片。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完善企業社會責任法規制度,增強各類企業社會責任意識,促進企業依法誠信經營。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引導全社會自覺守法,使尊法守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加快實現信用信息應歸盡歸,大力推動信息互聯互通,實現信用“一張網”建設。加快推進公共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實現信用的分級分類監管。健全信用權益保護機制,切實維護信用主體合法權益。以政務誠信建設提升政府公信力水平,以商務誠信建設促進市場健康發展,以社會誠信建設樹立守信重諾風尚,積極打造誠信社會“生態圈”。
四、加強權利保護
(十二)健全公眾參與重大決策機制。各級黨委、政府重大決策時要引入公眾參與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序,規范約束公權力,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健全公眾有序參與規范性文件制定機制,規范性文件草案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同時聽取利益相關方意見建議,提高聽取意見的人數和頻次,加強對新出臺法規規章的解讀,使立法充分反映人民群眾意愿。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等行政決策,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應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通過聽證座談、媒體溝通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加強公眾參與平臺建設,完善公眾意見反饋機制。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制定重大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的積極作用,將公職律師參與決策過程、提出法律意見作為依法決策的重要程序。完善企業家、職工參與涉企規范性文件及政策制定機制,依法平等保護市場主體和職工合法權益。深入推進政府權責清單制度,嚴格按照權責清單履職盡責,未納入權責清單且無法定依據的權責事項不得實施。
(十三)保障行政執法中當事人合法權益。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活動,加強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維護當事人和行政執法人員合法權益。持續深化減證便民措施,組織各部門梳理公布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實行清單動態管理。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建立健全證明事項信息核查等工作,切實方便群眾辦事。加大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權力網絡運行系統應用力度,全面實現網上執法和行政執法信息數據匯集共享,依法保障當事人的知情權、參與權、救濟權、監督權,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健全完善執法案卷管理制度,基本實現行政執法機關及時準確公示執法信息、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組織行政處罰實施機關依法對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和對一般違法行為減輕行政處罰,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權益保護,探索建立行政執法盡職免責和容錯激勵機制。組織行政執法部門健全完善本部門、本系統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行政處罰實施機關落實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定期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加強對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執法問題的專項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法或不當的執法行為。推進政務公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依法予以公布。
(十四)加強公民合法權益司法保護。健全司法為民長效機制,推進公正文明司法,強化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申請權、申訴權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執行工作長效機制,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推動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科技創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加強智慧法院建設,全面推行網上立案、“掌上辦案”,優化升級訴訟服務設施建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訴訟權利。堅持罪刑法定、疑罪從無,嚴格執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加強對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等非法取證行為的源頭預防,落實案件糾錯機制,有效防范冤假錯案。加強對民事、行政訴訟活動以及非訴執行案件的精準監督,切實維護司法公正。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時獲得辯護的權利,審查逮捕環節注重聽取犯罪嫌疑人的申辯和律師意見,在全區范圍內普遍開展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健全律師值班制度,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深入推進司法公開,加強人權司法保障,推動人民群眾依法有序參與司法活動。健全完善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制度,加強業務培訓,完善監督程序,不斷提升人民監督員的履職能力。深化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
(十五)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將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完善公共法律服務經費保障制度,健全政府購買公共法律服務機制。建立以普法宣傳、法律援助、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等職能為主體的公共法律服務產品體系,推進法律服務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需求反饋機制、信息統計收集機制、質量監督評價機制,建立法律服務機構“紅黑”名單管理制度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不斷提高法律服務的精準性、公信力和群眾滿意度。發展公益法律服務機構和公益律師隊伍,建立對口援建、掛職鍛煉、交流培訓等工作機制,支持欠發達地區法律服務機構發展。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切實保障困難群體、特殊群眾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權益。深化律師、公證等行業改革,優化公共法律服務隊伍結構,完善公共法律服務相關規范性文件,提升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水平,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法律服務需求。健全完善村(社區)法律顧問制度,加大經費保障力度,提升基層社會法治化水平。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融合發展,通過公共法律服務大數據的深度應用為人民群眾提供精準、普惠、便捷的法律服務。
(十六)引導社會主體履行法定義務承擔社會責任。強化公民意識的引導和培育,增強公民對國家主人翁身份的認知,樹立國家觀念,培養堅定的公民意識和良好的公民道德。加強青少年公民意識教育,引導其正確認識個人與社會、國家的關系,強化對國家社會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合理性、合法性的認同。加強社會公民政治參與意識的教育和實踐,多渠道暢通公民參政議政途徑,激發公民參與熱情和責任意識,從而正確地認識、積極負責地參與國家和社會公共生活。加強公民社會責任感培育,主動擔當社會公共責任。持續深入規范公民的社會行為,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發揮社會組織對其成員的行為導引、規則約束、權益維護作用,引導推動企業和其他組織履行社會責任,自覺在憲法和法律允許范圍內開展活動,建立良好的企業與社會互助互信關系,促進社會健康有序運行。
五、推進社會治理法治化
(十七)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社會治理體系,推進社會治理服務制度、體制機制和方法創新,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依法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特殊人群幫教管理和服務、社會組織管理服務,提高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的水平。健全社會治安立體化防控機制,構建立體化、無死角、高智能的“大防控”體系。完善城鄉社區網格化管理體系,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構建“全科智慧網格”。創新重點群體服務管理,加快形成“百姓吹哨、全社會動員”的基層治理格局。發揮行業協會商會自律功能,引領群團組織、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夯實基層社會治理基礎。
(十八)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以社會治理過程民主化、治理方式科學化為方向,把專項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與依法治理結合起來,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注重運用法律手段調節社會關系、平衡社會利益、解決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積極推進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深化實名登記、社會信用管理、產權保護等基礎性制度建設,打造一批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樣板和標桿,使法治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競爭力。深化城鄉社區依法治理,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發揮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作用,推動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區職能部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在社區治理方面的權責清單。健全村級議事協商制度,推進村級事務公開,加強對村級權力的有效監督。加強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規范化建設,最大限度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效能。全面推進基層單位依法治理,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普遍完善業務和管理活動各項規章制度,健全完善運用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平臺和機制。廣泛開展行業依法治理,普遍建立完善法治行業建設規劃,推進業務標準程序完善、合法合規審查到位、防范化解風險及時和法律監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方式。
(十九)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采取政府購買服務、設立項目資金、補貼活動經費等措施,加大對社會組織扶持力度,鼓勵社會力量支持社會組織發展。重點培育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擴大行業覆蓋率。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引領作用,以高質量黨建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設立社會組織發展專項資金,有計劃有重點地扶持一批品牌性社會組織和公益慈善項目。全面落實公益慈善捐贈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社會組織人才政策。建立政府與社會組織信息溝通機制,政府召開專題性、行業性會議,可邀請相關社會組織負責人參加或列席。支持社會組織提供公共服務,將政府部門不宜行使、適合市場和社會提供的事務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務,通過公開競爭性方式交由社會組織承擔,并實行費隨事轉,逐步擴大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范圍和規模。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流程,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常態化。對民生保障、社會治理、行業管理等公共服務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向社會組織購買。支持社會組織尤其是行業協會商會在服務企業發展、規范市場秩序、開展行業自律、制定團體標準、維護會員權益、調解矛盾糾紛等方面發揮作用,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需求。保障和支持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法律援助、公益訴訟等服務。
(二十)有效增強社會安全感。加快對全區社會安全防控體系的整體設計和規劃,研究提出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法治化開創平安山亭建設新局面的具體措施。深化以“雪亮工程”為支撐的信息化建設,推進平安建設與智慧城市建設深度融合。健全社會治安形勢分析研判機制,實現重點領域全面覆蓋、研判流程清晰規范、研判結果精準高效。推進全區社會治理重心落到城鄉社區,實現平安山亭建設全民參與,打造公共安全體系建設信息化、智能化平臺,深化基層組織建設,加強基礎性制度建設,夯實平安建設根基。強化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提高預測預警預防各類風險能力。深入做好反邪教工作,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決定性勝利,突出打擊涉槍涉爆違法犯罪,嚴厲打擊“盜搶騙”、食品藥品環境、“黃賭毒”等民生領域違法犯罪。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疏導機制、危機干預機制,加強基層社會心理服務工作站建設,加強對貧困人口、精神障礙患者、留守兒童、婦女、老人、殘疾人等人群的人文關懷、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務。
(二十一)推進多元化解矛盾糾紛機制建設。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的聯動工作體系,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整合矛盾糾紛化解資源力量,提高矛盾糾紛化解效能。及時收集分析矛盾糾紛信息,加強群體性、突發性事件預警監測和風險研判,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鞏固和加強人民調解在矛盾糾紛化解中“第一道防線”的作用,進一步推進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指導各鎮(街)依托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等,建立“一站式”“綜合化”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建立健全具有山亭特色的非訴訟糾紛化解機制。建立調解與公證、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糾紛解決方式的銜接聯動機制,通過司法確認、公證等方式,增強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進一步深化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和行政調解組織建設,突出解決民生領域的矛盾糾紛,有效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加強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顧問在調解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完善行政調解工作機制,發揮行政機關化解糾紛的“分流閥”作用。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仲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推動仲裁委員會積極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化解。
依法構建網絡綜合治理體系
(二十二)依法加強網絡信息管理。健全網絡信息管理體系,完善網絡信息有效登記和網絡實名認證制度,推動落實網絡運營、服務主體法定義務,推進網絡空間誠信體系建設。加強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基礎性制度建設,依法規范網絡信息傳播秩序。完善依法監管措施,建立健全網絡投訴、查處機制,健全完善網絡信息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制定和完善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等法規規章,依法加強網絡社會建設管理,形成法律規范、行政監管、行業自律、公眾監督、社會教育相結合的管理體系。
(二十三)依法加強網絡空間治理。建立健全網絡安全審查制度和標準體系,落實互聯網企業管理主體責任,實行網絡空間規范化、精準化治理,化解網絡風險,清理違法和不良信息,推進網絡依法有序運行,營造安全文明的網絡環境。加強網絡內容建設,實施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網上傳播工程,推進網絡誠信建設制度化和互聯網領域信用建設。完善網絡違法犯罪防范和打擊工作聯動機制,嚴密防范、嚴厲打擊網絡犯罪特別是新型網絡犯罪,維護人民群眾利益和社會和諧穩定,全力維護網絡社會安全。
(二十四)依法加強數據資源安全保護。健全大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實行數據資源分類分級管理,保障安全高效可信應用。實施大數據安全保障工程,加強數據資源在采集、存儲、應用和開放等環節的安全保護,完善各類公共數據資源在公開共享等環節的安全評估與保護,健全互聯網企業數據資源資產化和授信機制。加強對網絡空間通信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名譽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保護。嚴格規范收集使用用戶身份、通信內容等個人信息行為,加大對非法泄露和售賣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的懲處力度,切實維護公民合法權益。
(二十五)依法加強重要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健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制度,完善涉及國家安全重要信息系統的設計、建設和運行監督機制。著力提高自主保障能力,集中力量突破信息管理、信息保護、安全審查和基礎支撐關鍵技術。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核心技術裝備威脅感知和持續防御能力建設。完善重要信息系統等級保護制度,健全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要信息系統條塊融合的聯動安全保障機制。
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
(二十六)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黨的領導是加快建設法治社會最根本的保證,各級黨委要堅持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發揮好領導核心作用,推動解決法治社會建設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社會建設全過程、各方面。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落實法治社會建設主體責任,謀劃和落實好法治社會建設的各項任務。各級各部門要自覺接受黨的領導,切實增強建設法治社會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最大限度凝聚全社會共識和力量。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法治社會建設中的戰斗堡壘作用,加強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層基礎建設,推動基層法治建設提質升級。
(二十七)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各級黨委要把法治社會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建立健全山亭區法治社會建設指標體系和考核標準,充分發揮考核評價對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推動作用。健全完善群眾滿意度測評制度,以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來檢驗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成效。加強對法治社會建設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結合法治社會建設年度重點工作,開展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對工作不力、問題較多的,要及時約談、責令整改、通報批評。
(二十八)加強理論研究和輿論引導。加強法治社會理論研究,圍繞法治宣傳和法治實踐以及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法學理論研討、法治課題調研、學術交流等活動,深入開展前瞻性研究和整體性謀劃,為法治社會建設提供理論支撐和智力支持。加強社會宣傳,充分運用典型案例、網絡熱點案件等正確引導輿論,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總結推廣一批法治社會建設工作中涌現出的好經驗、好做法和先進典型人物,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全民關心、支持和參與治社會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