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370406/2024-00303 | 主題分類 | 安全生產監管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發布日期 | 2024-02-28 |
發文機關 | 區政府辦公室 | 關鍵詞 | |
發文字號 | 山政辦字〔2024〕2號 | 有效性 | 有效 |
山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推進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規模化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山政辦字〔2024〕2號
各鎮人民政府、山城街道辦事處,山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區直有關部門,有關企業:
為進一步規范瓶裝液化石油氣市場經營秩序,提升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服務水平,防范安全事故發生,推進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建城〔2021〕23號)和《棗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規模化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棗政辦字〔2024〕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聚焦城市安全發展、行業規范管理和優質供應服務,通過理念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服務創新,推進全區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規模化高質量發展,培育形成規范化、規模化、現代化的瓶裝液化石油氣市場格局,更好服務全區經濟社會發展。
(二)發展目標。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灌裝站和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以下簡稱瓶裝液化石油氣場站)布局更加合理,安全生產標準化水平明顯提升。完成自有產權氣瓶置換,統一終端配送車輛,規范從業人員隊伍,送氣上門率和入戶安檢率達到100%,隱患整改率大幅提升。全面推行信息化監管,推進用戶端設施設備動態更換,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確保行業整體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三)工作原則。堅持安全為本,協調處理好安全生產、市場需求、行業發展三者關系,提升瓶裝液化石油氣服務能力、保障水平,增強用戶體驗感和便利度。堅持政府引導,協同相關部門,強化保障措施,建立激勵和約束機制,有序推進市場化運作。堅持長遠發展,淘汰一批經整改后仍然不能符合法律法規和安全監管要求的企業,培育一批管理優質、布局合理、安全高效、便民服務的企業,引領燃氣行業長遠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推進瓶裝液化石油氣場站改革
1.開展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灌裝站高標準建設。按照國家標準規范加快推進山亭區液化氣儲備站高標準建設,應用先進技術和先進設備工藝;加強技防設施建設,建立智慧燃氣安全管理系統,實現運營規范、生產安全、服務優質。
2.加大執法力度,嚴查不規范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按照依法依規、市場主導、安全第一的原則,關停不規范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銷售點,實現集約化、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經營,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安全便捷、規范有序的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網絡和服務體系。
3.建立健全瓶裝液化石油氣場站安全生產雙重預防機制。全面實行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對未按評估結論進行整改、落實風險管控措施或整改后安全條件仍不符合運行要求的,依法予以整頓。將安全生產標準化與風險辨識管控工作貫穿企業日常安全管理全過程,提升安全生產水平。
(二)全面推進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模式改革
4.嚴格落實銷售自有產權瓶裝液化石油氣。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充裝設施與二維碼掃碼裝置連鎖聯動且確保氣瓶掃碼充裝,只能充裝本單位辦理使用登記的氣瓶以及使用登記機關同意充裝的氣瓶。氣瓶涂裝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專用顏色且確保標志統一、清晰。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將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及經營數據上傳“陽光充裝”、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服務智能監管等平臺,實現遠程視頻監管和信息化追溯。
5.規范瓶裝液化石油氣從業人員管理。瓶裝液化石油氣從業人員必須與燃氣經營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納入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統一管理,負責上門送氣、宣傳引導、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等工作。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應建立健全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持證上崗、違規懲處等安全管理制度,依法承擔從業人員作業行為的相應責任。不得以掛靠形式經營液化石油氣瓶裝供應站、運輸車輛,不得以批發形式將瓶裝液化石油氣銷售給從業人員再銷售。
6.規范瓶裝液化石油氣終端配送。采取動態總量控制、統一標準管理、構建信息平臺等舉措,規范液化石油氣配送“最后一公里”。終端配送車輛的車型、標識、配置、號牌、保險購買與使用必須符合相關標準,實行信息化監管,構建“政府指導、部門監督、企業管理、駕駛人自律”的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專用車輛規范管理工作體系。
(三)全面推進瓶裝液化石油氣用戶端改革
7.建設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服務智能監管平臺。2024年年底前完成平臺建設,并做好端口開放、數據對接等工作,將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的氣源采購、液化氣運輸、氣瓶充裝、統一配送、入戶安檢等全流程納入平臺管理,對隱患排查整治、企業充裝銷售、配送服務情況等進行大數據監管和統計分析,實現一網統管。
8.嚴格落實入戶安檢。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嚴格按照《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規定的檢查頻次要求,定期開展入戶檢查。凡是存在使用場所不具備安全條件,使用不合規的灶具、軟管、減壓閥,未規范安裝使用燃氣泄漏報警器和安全切斷裝置等隱患且拒不整改的,不得配送供氣。凡是發現未隨瓶安檢或未定期入戶安檢、未向燃氣用戶提供入戶安檢單或未督促燃氣用戶整改安全隱患的,追究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責任。
9.推進用戶端設施設備更新。開展居民用戶加裝安全裝置民生工程,對既有瓶裝液化石油氣用戶,2024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普通橡膠軟管更換工作,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為用戶免費更換連接軟管的,更換費用納入企業經營成本;2025年年底前,非居民用戶全部加裝燃氣泄漏報警切斷裝置,鼓勵同步實現在線遠程監控功能,鼓勵居民用戶加裝燃氣泄漏報警切斷裝置。實行政府補貼、用戶自付、企業兜底三方共同出資模式,低保戶、五保戶、特困戶等困難群體費用全免,提高用氣安全事故風險的技防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扛牢責任。各鎮(街)、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瓶裝液化石油氣規模化高質量發展重大意義,將其作為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點任務來抓。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分工,認真履行職責,確保推進措施落地見效。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應提升安全管理和經營服務能力,完善儲存、供應、配送等資源,形成責任清晰的經營管理格局。
(二)完善政策,穩步實施。各鎮(街)、部門要根據發展規劃、用氣需求和安全要求,優化瓶裝液化石油氣場站布局,嚴控新增數量。對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服務智能監管平臺建設、終端統一配送等創新舉措,明確建設標準、管理措施,確保規范有序運行。
(三)強化聯動,嚴格執法。充分發揮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職能作用,加快我區液化氣儲配站建設進度,盡早投入運行,全力消除燃氣安全隱患,筑牢安全防線。構建住建、市場監管、公安、交通運輸、應急、商務、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職能部門協作配合、聯動執法的工作體系,持續推進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黑點、黑車、黑氣、黑瓶等打非治違工作。對中間配送和用戶端發現違法違規線索的,倒查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的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部門職責分工
山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部門職責分工
住建部門負責推進瓶裝液化石油氣行業規模化高質量發展工作,督促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切實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會同公安、市場監管、交通運輸部門指導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按照“五統一”要求完善終端配送服務體系,依法查處向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供應用于經營燃氣的行為。
財政部門負責做好瓶裝液化石油氣配送服務智能監管平臺建設及運維、用戶燃氣設施改造政府補助等資金保障工作。
公安部門會同住建、交通運輸部門統一瓶裝液化石油氣終端配送,依法查處燃氣經營違法違規行為。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依法查處瓶裝液化石油氣道路運輸違法違規行為,配合住建、公安部門統一瓶裝液化石油氣終端配送。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瓶裝液化石油氣充裝、計量管理以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做好氣瓶充裝環節監督管理工作,辦理氣瓶使用登記并依法開展氣瓶安全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瓶裝液化石油氣計量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液化石油氣氣瓶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實施氣瓶充裝許可,負責家用燃氣器具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管。
商務部門負責督促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的餐飲經營單位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教育、衛健、民政、文旅、消防救援等部門負責做好所管行業、單位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的安全管理工作。?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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